大家都知道怎政府官商怎麼賺錢反正你說我的資金來源違法 我就讓立委修法通過這樣就不偷不搶啦!我們都知道這些官商是又偷又搶那為什麼我們這些老百姓活該非得不偷不搶還得繳稅養廢物遲早捅破的一天話說如果修法讓賣淫合法的話這篇應會變成討論什麼??PS:8000真的好貴
dodo0702 wrote:.而我一眼卻看不完 wrote:22歲櫃姐 賣淫求3...(恕刪)看完只有一個感想...原來台北玩一次要8000,真的好貴阿賣淫又不偷不搶,大家應該要多幫忙櫃姊好讓她圓夢才對。..(恕刪) 22歲 加價大學畢業 加價櫃姐 加價容貌姣好 加價D罩杯 加價=8000不貴啦
為什麼因為價錢談不攏 交易失敗 所以櫃姐不算犯法 直接離開那恩人為何要 判 妨礙風化?? 有脫褲子嗎?===============================從這例子可以看出 其實應該提供一個良好的平台 讓個體經濟可以更有效的流通 促進經濟繁榮發展而不是讓少數中間商 剝削勞工=============================至於是否笑貧不笑娼這樣說好了 戲子本來是社會低階層的人物 後來因為操作關係現在收入可是比多數成功企業家還成功 一樣是賣身賣笑 有啥不一樣?社會上有更多無恥下流的人物還都在檯面上當公眾人物(當然首選政治界) 那種人都那麼多人支持了有些人有其他能力當然可以用其他方式賺錢 但在這亂七八糟的社會經濟下為了圓夢 犧牲一些自己的堅持 有啥好笑的 可笑的是那些自以為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