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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親人貸款購屋的風險?


ee21 wrote:
題外話:這筆交易,我看來看去就是妳姐佔你及你爸媽的便宜
你連青年貸款都用上了,以後你買房怎麼辦? 哪有為了她要買房
把祖產賣掉,讓自己的父母去外面租房子,這叫孝順嗎?
是大不敬吧! 做這種事的人還可以相信? 你好好想想吧


樓主的姊姊說未來會幫樓主用青年貸款…
不過這充其量就是空頭支票
毫無任何約束力
稍微看完你的文章~

所以也簡單的回應一下你的問題~

1.新店靠山區跟板橋偏僻區比.........大家比較喜歡板橋.但看文章你已經賣了吧~
2.房屋貸款還款金額跟你的收入比例.........超過1/3的上限~你的房子會淪落法拍的機會高.
3.你姊的還款辦法跟流程............只能說好笑.根本錯誤百出.銀行根本不會轉貸給她.你要想清楚.
不清楚的話~可以打電話問一下銀行~別相信仲介說的話.

如果房子已經賣了~請注意下列事項.

1.跟你姊姊平分賣房金額~千萬別借她半分.
2.跟你姊協商父母的撫養問題~趁錢都還在.符合公平
比如你扶養~你姐姐出1.5W/月.包含租房子住的問題(記得叫她先預付半年份或一年份)
或她撫養~你出1.5W/月.(先預付半年份或一年份)
如果她不出的話.結局反正你還是要奉養父母.就別跟他計較.但是能讓你父母看清她的作法.
3.你老爸.老媽都六十幾歲了.應該有退休金或國民年金能領.請你父母自己保管.
4.跟你父母說清楚你的憂慮~並告訴他們你獲的的資訊.請父母能體諒.你先自保的苦衷.


Jam46 wrote:
我, 33歲, 在公...(恕刪)

日後如果你薪水沒有增長,自己要買房買車,辦一些車貸、房貸甚至小額貸款你可能會辦不下來!因為你負債比會超標
不可!千萬不可!千千萬萬不可!不為你想也為你父母想,振作起來,當個男人,作出正確的決定!
Jam46 wrote:
我, 33歲, 在公...(恕刪)
你和你姐是兩個獨立的個體, 各自有自己的生活和將來的發展.
建議你依自身的能力和意願, 決定是否要把你的未來和你姊的未來綁在一起.

事情是需要談的, 需要討論的, 不是別人提出的就要照單全收.
畢竟你也 33 歲, 要到娶妻生子的階段, 也必須有你自己的盤算/計畫.

一旦想法上有所決定, 之後就是怎麼做怎麼表達了.
不論做法和態度的委婉或強烈, 但在立場上一定要很堅持 -- 因為你已仔細想過並決定了.


回到現實面看, 網友已經說了很多 -- 無論是你姐狀況或兩地房屋的比較.

我個人的看法是 : (假設你文中所提數字真的是現在市場行情價)
從 1200萬的(板橋)房子換到1200萬的(安坑)房子,
完全看不出有好處 -- 對你和你的雙親 -- 如果要住安坑.

對你姐也是沒好處, 因為賣板橋房屋所得要投入安坑房子的房款.
除非, 只繳安坑房子的自備款, 這樣你和你姐是有短期一筆現金可支配.
依你文中所述的收入狀況, 這筆現金勢必很快地要投入繳交安坑房子的貸款.

我唯一能想到是你姐覬覦安坑房子有升值到 1600 萬的可能, 將來可以賣掉, 賺 400 萬元.

這會 100% 成真嗎 ?

不要聽你姐房仲朋友的片面之詞, 需另外去查證.
因為揹安坑房貸的人是你, 銀行追的是你不是你姐.

說現實點, 要能賺這種價差, 不是你和你姐現在收入的人所能負擔的.
只適合有餘錢的人, 可以只繳自備款和利息, 在房貸寬限期內賣掉安坑房子.
你和你姐並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可以參與那樣的遊戲.

再想遠一點, 如果賣掉安坑的房子, 再來要住哪兒 ? 再去買板橋區的房子嗎 ?

若不是要賺那 400 萬價差, 我完全看不出有何動機要從 1200萬換到 1200 萬的房子.

你的想法決定你的未來 -- 不是你姐的, 不是你雙親的, 是你的未來.
-- The same lotus of our clime blooms here......
你姐姐好自私...
這樣折磨全家人
只為滿足自己私慾
不要幫她.要買至少存點錢再說
她這年紀了.該不會認為哪天房貸真的繳不起
爸媽還會為她擦屁股吧..
有本是自己找個有錢老公
雖然是親姐姐..三思阿!
....你自私....
至少將來還能扛下你父母....

你幫忙..
最後可能全家一起燒碳...


假設你舊家賣1200萬...
她一半..你也拿一半嗎?
你只要問你父母一句...你們要跟誰住?誰養你們?
如果都是你...那為什麼一人一半....

跟你姐說..想分錢?
等有遺產再分..不會少給你的..


如果你不夠強勢..那就會像我的親戚一樣....
敗家的..日子一樣爽爽過
孝順的..日子過的比較苦....
看來姊姊的數學比弟弟厲害多了!我還以為是姊姊說賣掉板橋去買「大安區」給父母住,原來是趕父母到外面自生自滅,擔子留給弟弟扛,然後自己一個人入住「安坑」的大房子,很快又可輕輕鬆鬆的實賺400萬(姊姊是在作白日夢?)
還是建議你不要好了,小弟約在2006年我堂兄用我名字買了房子,說要投資,一二年就能賣掉,起頭二年都可以順利的繳歀,但2008金融海嘯就來了,加上本金利息要一起繳,他資金週轉不過來,就變成我要出資幫忙繳,而且金融海嘯時期房子很難出掉,加上20年的大樓想當然買家會用力砍,雖然後來房子有順利打平出掉,也沒賠到錢,但中間的過程感覺很不好,接下來大家的感情也沒之前那麼好了。

結論:寧可一開始得罪人,也不要讓自己接下來!@@##$%^
先假設最差的情況你能不能承受
可以的話就做吧~ 不能的話...

Jam46 wrote:
我, 33歲, 在公...(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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