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文 wrote:你難道不知道現在各縣市鄉鎮都拼命在搞重劃區是有某種不可告人的原因嗎?? 你難道不知道搞重劃區只有縣市以上可以搞,鄉鎮是沒資格弄的嗎?鄉鎮長最多是審到某個都市計畫區時,請該地的鄉鎮長去列席一下都市計畫委員會,連投票的資格都沒有的。角力的重點在縣市這一級,從來不在鄉鎮,鄉鎮頂多是聽一些風聲然後偷偷去買田地這樣而已。偶有聽說鄉鎮長亂揣度上意,偷偷買田地,結果計畫改變被狠套的事。
CUFOX wrote:說啥難以定義空屋的出租可以避掉的 只要有住人,當然就不算空屋就算找個流浪漢住裡面也好因為台灣就少了一個人在為房子煩惱現在這些有錢人可惡到 寧可房子空著也不要給別人住連自己的親戚朋友都不願意 買一大堆 說要留給兒子住(3歲) 媳婦住(還沒出生) 孫子住(%^*&%@)根本就是有病變態
momolinisgood wrote:現在這些有錢人可惡到 寧可房子空著也不要給別人住連自己的親戚朋友都不願意 買一大堆 說要留給兒子住(3歲) 媳婦住(還沒出生) 孫子住(%^*&%@)根本就是有病變態 花錢買的,不給外人住犯法啦?愛怎麼利用是買房者的自由!你這是標準的仇富心態!
一堆人講房屋是『民生必需品』?我只知道....小寶寶沒奶粉會餓死!可沒聽過沒房可買的人會被雨淋死....買不起就去租!這區買不起?不會去其他地區買喔?政府應該沒有限定你搬遷到其他城市,還得要辦遷居許可證吧?還是換個地方?你就沒戶口.....戶口民簿上又沒寫那裡是一等公民?哪裡又是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