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err4 wrote:...要投資高雄的人要趕快,真的,誠心建議!否則,高雄的房價,絕對是百分之百回不去了…(恕刪) 是呀!是呀!高雄台北的房價價差,讓你天天高鐵通勤上班都划算呀~~還有沒有其他的話術?樓下請繼續!
whaterr4 wrote:慘西西的是政府還有買不起房的老百姓 絕對不會是炒防的投資客當不了政府 剩下兩個角色 看你要當哪一種 聽你在唬爛。慘西西的是「手上空房沒脫手的投資客」你怎麼不講2008美國有幾十萬人宣佈破產。1991日本有幾萬人自殺。看你要當哪一種。
red24 wrote:你的提議我當然接受 你要明天馬上跟我簽約我沒問題 我可以請律師來 我們立個契約契約內容如你所敘述『只要我隨時想要賣房 你願意以我當初購買的金額買回 不論何時』律師公證費我出沒關係 如果你願意簽的話 我弟的房子也順便一起簽好了只要我們隨時想要賣房 你都要以當初我們購買價格買回有版友擔心房價會掉的簽的一起來 一次簽一簽比較簡單 就怕有人嘴砲不敢 真的有人嘴砲不敢面現自己的承諾了耶.....過這麼久了都沒放個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