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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拆百姓家,郝龍斌捅了一個大蜂窩


Ronza wrote:
一個有問題的法案,讓良民受欺壓,居然還有人沾沾自喜說
我知道為什麼被欺壓有理啦!"
以後對岸拿反分裂法來對付你,最好你也乖乖跪下~因為依法有據!(恕刪)


+1
說的太棒了~
公務員來個依法行政
那管人民的感受???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
都更法?依法行政?

蛤?你說啥?立法院我家開的....你要哪一條法?我修給你

等修過了,你要偷要搶都合法......(郝一個依法行政啊)
走上出門路上至少看到兩個工地角落都有所謂的 "釘子戶"

這些建商也不會用所謂的都更法律來趕走人家

我還是搞不懂, 也不是為了公共工程

政府為什麼要介入民間住宅的產權問題

cm.chen wrote:
這個土匪政府郝龍斌應...(恕刪)


郝市長昨天終於也承認這件事的執行上有缺失,都發處則是發表早就向中央反映過此條例的不可行。不過相對於市長前一天所表示他保障了大多數人的權益,對拆除成功很滿意...等等的那番說詞,態度上轉換的太快了點。

另一方面,別擔心你家會是下一個王家!要不然你去問市長,現在如同王家的那些積壓中的都更案例還會不會馬上"依法行事"呢?

這就是政治人物啊!

omfr wrote:
市府也還是不能因為這樣粗暴的幫建商拆房子
那些佔用公共空間的豪宅
怎麼沒看到市府強力作為?
所以我們看到的是選擇性執法
...(恕刪)


若市府選擇性執法
那確實該罵

可否也請您提供目前有那些佔用公共空間的豪宅
小弟也一起幫您聲援並舉發
不管王家是不是弱勢, 但是在這事件中就是弱勢
如果我們不關心這件事
有一天,相同的事也會發生在我們身上
很明顯的就是建商吃相難看
依法行政? 那是表面的, 有可能根本就知法犯法
good69 wrote:


hhcherng wrote:
王家真的不知道可以事先表達反對嗎!!!???
鄰居兩家事先表達反對,所以不用納入都更,
請問,這件事拖多久了!!!???
左右鄰居都搬走,只有兩家不用搬,王家難道不知道嗎!!!???
社區有大到這麼誇張嗎!?
一天兩天來不及知道就算了,這件都更很久了,
你旁邊的人都搬走,可是還有兩個人不用搬,
如果你真的有心不想搬,你不會好奇去問嗎!!!???

王家可以不知道法,因為法真的很複雜,
但是,就在你旁邊的鄰居,不用搬,你不會好奇嗎!!!???
你真的有心不想搬,你不會去問嗎!!!???

用用常識吧,不要傻傻被王家騙了,要不到兩億,所以裝可憐。



看完新聞懶人包,
搞清楚狀況之後再來討論...謝謝...
下次你家你店被拆了大家也說你裝可憐如何...
不要傻傻的被官方說法騙了,用用常識吧...

新聞懶人包:
http://katinkr.wordpress.com/2012/03/17/(恕刪)


吐槽一下,照上面的邏輯,

新聞懶人包等同一定百分百事實的真相? 懶人包就不是兩造雙方的另一個官方說法? 懶人包是誰寫的? 這個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代表公正的機構? 他透露所謂的真相是100%? 還是90%? 或是80%?
這件事情你不身置在其中搞不清楚狀況,你又怎麼可以傻傻地相信懶人包的說法就是百分百真實的?
你有你自認為的常識在判斷,上面的懷疑何嘗不是常識。王家被拆目前看起來很可憐,但是講話要有邏輯

恩,繼續潛水


randyj wrote:
憲法不能無限上綱...(恕刪)


去讀一下法學緒論好嗎?
搞清楚憲法和法律和規則的地位吧!
憲法是保障人權的底線,
憲法不能無限上綱,那難道法律可以逾越憲法精神?
那要憲法幹嘛?

rogerkuo2001.tw wrote:
+1說的太棒了~公務...(恕刪)


大英帝國對美洲殖民地徵收茶葉稅也是依法行政

殖民地給英王的答案已經很清楚了

yst16 wrote:
不太懂這是什麼邏輯?...(恕刪)


我也不是太懂你的邏輯耶 你舉的例子都是違法的耶

拜託沒邏輯就不要整天邏輯邏輯掛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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