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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坑殺賣方之5大秘技大公開,賣房前一定要看!!!

591殺很大 wrote:
說得好像仲介都是壞人...(恕刪)


應該說委託房仲學習法律會比較快,至於成交是否比較快的關鍵是房子夠不夠好,價格夠不夠漂亮。
房仲是有好人沒錯,就是簽完委託就拿回公司放著,真的有人買就會連絡,沒人買就放到過期一拍兩散。
這就是好房仲了,簽一般約遇到好房仲的機率會比較高。
你是591的人嗎?靠房仲廣告吃飯的是該看人臉色捧捧場讚揚一下房仲的優質服務。


591殺很大 wrote:
說得好像仲介都是壞人.....事實上,利用仲介幫忙賣屋,速度會加快的...(恕刪)


房仲是不是壞人,無法得知,
但寫這篇是希望沒經驗的人不要傻傻的房仲說什麼就信甚麼,自己要做功課...
就像你說的:"利之所在.......所以要強化自己,不要盡信他人...."
房仲當然可以利用,
但是寧願房子賣不掉,也千萬不要簽專任約......

陳小春2525 wrote:
用以下條文去解套,主...(恕刪)

感謝陳大哥的回答,果然問對人了~只是家中長輩,說就催他執行業務就好了, 不要去搞什麼蒐證, 解約, 浪費心力跟時間~
我只好先冷處理,非常謝謝您!!只是便宜了那些黑心仲介!!
591殺很大 wrote:
事實上,利用仲介幫忙賣屋,速度會加快的


一旦一不小心出了事有糾紛了
事實上,利用仲介幫忙賣屋,速度變得很慢..很慢很慢

舊稻草好點火 wrote:
一旦一不小心出了事有...(恕刪)


不止很慢,房仲還有很多技巧可以耍的委託人昏天暗地,其中的死纏加證人這兩招就可以搞掛委託人。
頂一下頂一下不能讓這篇沈下去啊!
房仲怎麼都撤退了.....
我看的正精采耶,
道理不是越辯越明的嗎?
快來辯論我想多學點房屋買賣知識呀
jthuang1059 wrot:
房仲怎麼都撤退了.....(恕刪)


房仲正為了奢侈稅修正案舉行慶工宴,沒時間上來練話術。
01是房仲酒醉飯飽電動也打累了才會上來練習話術。
再說,騙法官才有錢賺,騙01網友是能賺到什麼?店長會罵人的!
推 偶而一段時間
就給他推一下


房仲正為了奢侈稅修正案舉行慶工宴,沒時間上來練話術。
01是房仲酒醉飯飽電動也打累了才會上來練習話術。
再說,騙法官才有錢賺,騙01網友是能賺到什麼?店長會罵人的!

房仲正為了奢侈稅修正案舉行慶工宴,沒時間上來練話術。
01是房仲酒醉飯飽電動也打累了才會上來練習話術。
再說,騙法官才有錢賺,騙01網友是能賺到什麼?店長會罵人的!


房仲正為了奢侈稅修正案舉行慶工宴,沒時間上來練話術。
01是房仲酒醉飯飽電動也打累了才會上來練習話術。
再說,騙法官才有錢賺,騙01網友是能賺到什麼?店長會罵人的!


推 偶而一段時間
就給他推一下
這篇有一點長,我個人也沒太多經驗, 只能分享一下,各位除了看到仲介也許會有的問題之外,賣方如何解決呢?這也要討論, 以下我針對部份留言說說我的意見供各位參考

#51
>>我手上的專任約,內政部規定至少三日,房仲就自己加個業以了解合約內容,無需攜回審閱.
我個人遇到的二個房仲是一個將正本,一個影印後留給我,除了當場跟我說明條約內容外, 也真的留時間給我去審閱, 而我在數日後簽專任約時,也有勾我真的有看過了, 我個人是建議還是加減看,我個人是邊看,邊逐條問問題

>>再來就是買方出價未達甲方銷售價格,乙方同意折讓服務費時,買賣視同成交.
我找的房仲,制式委託約裡,直接就寫了"就算到達底價,賣方仍有權不賣,仲介不能直接成交",我有注意到這一條, 因此, 若您找的沒這麼寫,可以考慮換一家


#53
>>隔沒一小時,房仲傳簡訊來告知買方已出到底價,心想奇怪剛剛不是才出到610萬,怎麼一小時後就到底價了...5月20日到房仲店裡談,一看買方簽名之斡旋單:日期5月11日,底價652...........
其實仲介只要打電話跟你說有人出到N元了,要不要賣,你的制式回答就是"你先拿斡旋單來,我看看,再考慮要不要賣", 就可以有效避免這個問題才對

#54
>>當時該房仲在吐出客戶"加價"到590萬要買時,還提出一個要求,要求我們再去簽一份610的契變,以向客戶展現我們賣房的誠意
如果您當下覺得"610我肯賣",才簽, 您當然覺得之所以會動搖是因為被騙才降的, 不過這點真的只能攻防了, 若不急著用錢,事前做功課, 就比較不會動搖
例如我目前想買屋,若我在實價登錄看到隔壁去年賣1000萬,現在賣家敢出一億也是他的自由,但我一定只肯出價一千萬,而我也不覺得我是奧客
相反地, 我賣屋時若參考附近售價而定出1千萬,但有買家只肯出500萬買,那也是他的自由,我不賣就是了, 我想, 問題就會比較單純了,也許你問我若有人出999萬,賣不賣呢?我覺得看賣家,以我個人的個性,差一萬我也不賣,因為我在事前做好評估了, 事後就不改了,若對方執意不加1萬,仲介不肯少收1萬,就大家無緣即可,也不會去怨買家,這是我個人的心態啦, 僅供參考


>>後來也證明沒答應簽是對的,如果再去簽,直接降為610萬底價,我們長輩也不用問了,房仲可以直接宣布到底價依約賣房...
建議簽委託約時,不要答應這一條,就沒事了, 我找的房仲直接有註明,是我覺得比較nice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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