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F wrote:
結果政府的統計數據,拿不是4口之家購買標的的兩房房價,除以他們的所得,然後說高雄地區房價所得比在108年僅有7.11倍,他們只要7年多不吃不喝,就可以買得起一間不是他們想要購買的標的2房的房子。請問這種數據有何意義?能夠符合4口之家對於購買自住房屋的負擔的真實感受嗎?看政府的統計數據不能僅看表面,要去探究樣本資料是否有盲點
就政府統計資料而言
2019年高雄戶所得122萬, 房價所得比7.11倍的話, 代表房屋均價867萬, 我覺得數據沒有問題

kevin10005 wrote:
臺灣奇蹟----基本工資20年多了51% 房價已漲240%
原文蘋果新聞網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11016/IIASPGM2Y5EVVBQSRUMQ5NVAPQ/



henry999 wrote:
現在每戶平均人口是2(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