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買家沒有簡單明瞭的方法來丈量公設,那我怎麼知道公設的地方有沒有被灌水?
美國住久了沒有聽過美國有公設比這種東西,買別墅報價也是以主建物的居住面積報價,地坪只是告知並沒有計價。
去看了大樓,都是居住面積報價,都是實坪啊!
每年的房屋稅也都是根據實坪報稅,不是根據地坪來繳稅。
看到上面有網友說,如果公設沒有產權的話,給管委會來繳稅,台灣人會不答應,沒有產權幹嘛要繳管理費? 我就納悶了,那公設裡面我擁有的產權部分我可以不給別人用嗎?
這種公設比的概念好像幾個男生看上了一個很正很仿真的人偶娃娃,不過錢不夠自己買一個,只好大家出錢一起合資買,然後輪流使用。
大家都有產權只是怪噁心的


至於一些説看不慣不會搬出國的人啊,那台灣如果推動改革,改成實坪制,你看不慣也可以搬出國啊,中國或香港都不錯啊,也都有你愛的公設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