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經理人 wrote:
炒房就是不對,炒房的人到最後會禍及自己
在
1、有足夠且便宜的出租房子可以找到;
2、政府陸續去做社會住宅,以容納連基本租金都拿不出來、沒有安身之處的人;
為前提下,我認為『炒房就是不對』,這句話正確性或許要再討論。
如果有合適的可以租,就表示房子跟食物不同,是非必要性的。在自由金融的體制下,房屋或許應該當做一般的金融商品。
當然,對於有『我就是要買房,房子對我而言就是必需品』的心態的人,或許炒房就是罪大惡極吧!不過,當社會上這種對於房子有著不可缺少的執念的人一多了起來,那房子又怎會便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