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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角頭老大,很抱歉,我把你家的東西全部丟掉了!

多看多學習
有可以學到一招了
但重點要有認識黑道的人

坐等後續
有引人入勝想繼續閱讀下去的文筆真的很好
卡一個 大哥的文章不禁令人想加入原因探究竟
賺錢真的好辛苦.....

即使是老江湖,也是要花一番功夫....

diyplus wrote:
賺錢真的好辛苦......(恕刪)


爬文發現應該還有這一招可以自保

(五)原物分配並部分維持共有及部分予以分割
以原物分配時,因共有人的利益或其他必要情形,得就「共有物的一部分」仍維持共有;此由《民法》第824條第4項規定:「以原物為分配時,因共有人之利益或其他必要情形,得就共有物之一部分仍持共有。」

換言之,如果家族的土地,不慎有一小部分持分被外人持有,而遭提起分割共有物訴訟,當投資客主張變價分配時,族人可以向法院主張族人所持有的部分維持共有,僅就外人的部分分割。如此一來,投資客便沒有辦法因為持有少少的持分而變賣全部的土地,而從中獲利。

digitalhunter wrote:
爬文發現應該還有這...(恕刪)


只有土地可以這樣分割

如果是只有單一出入口的房屋或樓層,或難以達成分管協議的空間
就很難靠這招了

其實就算用這招也很難啦
土地價值不同啊
有沒有臨馬路、路寬、與公共建設距離、面向、隔壁是公園還是嫌惡設施、上方有沒有建物、建物是甚麼...
光這個就可以吵很久了


又是未完待續...
文筆太好,可以出書了~
卡一個~

期待續篇呀~~
S大快快出續集,好精采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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