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yro wrote:比較想知道,如果實坪制,公設的權狀算誰的,建商嗎?再來是如果要都更時,公設部份比例持分又怎麼算? 有管委會的,公設權狀就歸管委會,未來都更時只需要管委會半數以上同意即可,拒絕釘子戶其實只要政府公告,未來10年採用實坪制的房屋稅減半,虛坪制的房屋稅加100%保證3年後台灣就告別虛坪這種無腦畸形體制
你好:十幾年前蘆洲大囍市失火奪走了14條寶貴的生命我們尊重亡者後來決策官員立法以後蓋十層以上的大樓需蓋第2樓梯間因此臺灣的大樓公設比一夜之間暴衝至30%40%以前大約只有25%臺灣的年青人就更加的買不起房子了試想,一層樓多一個樓梯間大概多幾坪.算2或3坪好了以臺北市中古大樓我們算1坪7.8拾萬好了臺灣年青人需莫名其妙的多花兩年不吃不喝的工作才買得起多出來的公設比原本已經買不起房子了,現在更加的困難其實只需在新蓋的大樓增加約一平方公尺左右的第2逃生鐵梯空間(可挖洞呈圓形)即可又為了防止從10樓摔落至1樓除了平時加蓋外可以從例如:10樓逃生至9樓9樓的一平方公尺逃生梯間需蓋在10樓逃生梯間旁的右邊8樓需蓋在旁的左邊如此反覆不斷直到1樓如此一來就算是有人不小心從逃生梯間摔落也只會摔落1層樓而已請推動立法畢竟這關係到生活在臺灣的每一個人的權益試想:你將來會願意多花個幾十萬或百來萬的買一個大而無當平時備而不用的第2樓梯空間嗎?天天坐電梯上下而且將來買房時總體的公設比也會降低新蓋的大樓單戶的總售價也會降低年青人也比較買得起房子這對大家都是有好處的.謝謝!!
橡皮鴨 wrote:其實只需在新蓋的大樓增加約一平方公尺左右的第2逃生鐵梯空間(可挖洞呈圓形)即可又為了防止從10樓摔落至1樓除了平時加蓋外可以從例如:10樓逃生至9樓9樓的一平方公尺逃生梯間需蓋在10樓逃生梯間旁的右邊8樓需蓋在旁的左邊如此反覆不斷直到1樓如此一來就算是有人不小心從逃生梯間摔落也只會摔落1層樓而已請推動立法 要這樣搞當然也可以前提是大家都可以接受這樣不要哪一天自己的媽媽或小孩不小心掉下去摔個重殘或死掉了又來哭訴政府殺人要國賠摔下去的是你的親人你還可以接受你就來推動吧!
橡皮鴨 wrote:你好:十幾年前蘆...(恕刪) 基本上第二樓梯間根本不能算在公設比裡面,那是獎勵,建商用政府強迫蓋第二樓梯間做藉口來漲公設比。現在空屋這麼多還是繼續蓋,原因就是因為一棟樓它賣2~3成就回本了,剩下慢慢賣也不吃虧。公設比是建商不合理利潤來源之一,賣一間房賺三間房,即使現在就實施實坪制,建商賺得錢還是很多,真的是賤商⋯⋯⋯
公設比30%以上..真的是很傷...但公共安全還是很重要..大家反應公設很貴...其實...在房屋跌價時...賠的更貴..假設你一坪買70萬元...結果跌價到一坪50萬元...那價差20萬元/坪...還是30%的公設...有人就有疑問..公設為何還要細分location 呢..?信義區的樓梯比蘆洲樓梯還要貴?漲跌幅是否可以不要計入公設...比較公平?信義區的厠所要比其它區域的厠所來得貴...我接受..但消防馬達...公共設備...有需要按location加價賣嗎?事實上很多建商在算成本時..卻實也有分開計算...然後計算出每坪成本但在銷售時...卻不想讓人知道成本項目...成本分攤比例等等...所以平均售價..平均成本...這樣很好向大家買賣做生易...消費者知道太多也未必是好事...但不代表建商就一定黑心會坑消費者的錢...但建商可以摸著善心...要消費者買單...照坑...這就是"品牌"
其實公設比就只是一個政府訂出來的遊戲規則,賣房的建商照規則走,買房的人也這規則走,買完又賣得更會照規則走興建房屋,除了有建物成本,還有土地成本,這也就是為何當初會訂定公設比這個項目進來其實將來還有數十年後都更時土地持有的計算自從台灣建築法多了「8樓雙梯」之後一般住宅大樓的公設比從25%提高到30%以上日本、歐美大樓逃生梯多設置在建築物外圍這跟他們所實施的實坪制以及容積計算也是有一定的關聯但偏偏台灣人不喜歡這樣外觀的房屋產品台灣地狹人稠、建築法、以及台灣人喜歡的住宅產品(要低戶數、又要有中庭、泳池SPA、健身房、KTV...)房屋買賣要轉為實坪制,要調整的法案、要配套的措施....還很多很多並不是單純的扣掉公設坪數直接已實坪買賣就可以說得過去的以上 想法供參考
被動收入累積中 wrote:水果攤也有很多切好一盒一盒的水果啊,,萌萌又不一定在飯店餐廳賣 你是真心沒有發現(還是故意當作沒這回事)水果攤切好一盒一盒的水果都比原本的水果貴嗎?一顆火龍果30塊,切完一盒要賣50塊(還不一定有一整顆)一間房子42坪,另有公設18坪,建築連本帶利合計1500萬用虛坪制,sales會告訴你,你買了60坪,公設比30%,每坪25萬用實坪制,sales會告訴你,你買了42坪,每坪35.7萬你看,賣水果不就跟所謂實坪制有異曲同工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