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靠自己買了一間兩房,總價480,頭期70(北屯崇德文心)。 24歲,一樣靠自己買了第二間(預售屋),還沒交房屋前就轉手掉,總價798(大里親家恆美) 今年28歲買了第三間,總價705,三房+平車,全新,頭期151萬。(豐原某建案)
30歲跟當時女友(現為老婆)擠出頭期款買了一戶三房新屋,房貸20年.38歲現在, 有一個小孩子剛滿兩歲要讀幼幼班了,上個月在文山區學區訂了一間二手套房預備給小孩讀小學跟國中.預計貸款再20年. Sk955124 wrote:30歲 靠自己買房...(恕刪)
28歲那年結婚,遇到SARS,那時看新建案大樓一天只有我們一對夫妻看,空空的接待處都沒有其他人,代銷小姐說可全貸,幫我申請勞工優惠貸款,我們沒有想太多,結完婚手上沒有錢,所以付了訂金就全貸,買了3房含1個車位,之後每月都算著錢月過日子,早餐在家吃,天天做便當。然後生了2個小孩,要上小學住不下了,去年換五房雙車位(千萬宅),錢不夠,立馬賣了13年舊屋,我沒有賣很貴,所以真的賣很快,房子是給人住的不是用來抄的,雖然鄰居可能會不高興。現在一樣是每月都算著錢月過日子。小孩出生到現在的衣物都是傳承牌,沒學才藝,沒補習,很少外食,也沒出國,常去公園野餐,騎腳踏車,去圖書館借書,手機39001支超過不買,用到不能用再換。房價真的是很高,薪水真的很低,所以靠自己,要控制住慾望,是需要?想要?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