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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誰規定房子的公設要住戶出錢???


shadowjon wrote:
長長的一串文,還看...(恕刪)


雨遮真的有計坪不計價?
實際看房、買房的經驗是權狀幾坪就是付幾坪的錢.
之前處理掉的 萬華中華路二段
民國68年蓋好的"國光國宅"(共12層樓)上實價登錄看吧!
完全沒有公設坪數

但 利害的人 會去申請 公設坪數 多了5坪多
靠! 我已經賣了 才曉得

民國70年代 透天厝 跟 公寓
現在要賣 請馬上 補登記 "前後陽台" 可以現賺100~300萬

不要談公設
光是"雨遮" 你永遠用不到的 面積永遠比陽台大
雨遮:柱子跟牆面以外的面積 只能給鳥拉X用 竟然 要花100~400萬

據我所知道的 東南國家附近 很少在登記公設
台灣政府 明顯 討好建商啊!!! 怒~

台南阿翰 wrote:
非常贊成實坪計價
可...(恕刪)


阿翰 首先,我想沒有一個十全十美的政策可以兼顧未來又回溯過去五十年的

再來是實坪計價在台灣可能永遠都無法實現 看現在的國會效率和利益糾結就知道

會有這篇回文也是針對樓主提的問題來討論而已
這個問題就是國內建商跟立委綁定的流氓法案
因為公設有高有低根本沒有一個標準
收費完全要買方平攤根本本末倒置
首先售屋的合約就應該是套內面積,也就是實際室內坪數
來當售屋的價格計算標準
消費者關心的只要這些一翻兩瞪眼
其他法規公設比的問題就交給建商跟公家部份去拉鋸

你要單價賣貴一點你會在硬體設備上下功夫
自然有一些案件會以實際坪數跟單價比來吸引客戶
看看日本的住宅根本很少這麼多的公設硬體
所以相對的住家內部的空間也大多了

人要一生花最多的時間就是在家裡
搞得每個人家裡像是窩居,然後出了家門
高大氣派的電梯間,大門玄關,游泳池健身房讀書室休閒室
每一個小區都來一套,這不是資源浪費嗎?
一個容納100人的運動空間每次都是小貓兩三隻
合不就幾個附近的小區,共用一個運動空間
把其他的都分散到每個人的住家內面積

同樣的價錢,多個三,四坪就多一個房間,大家就想多生個孩子
這樣不是更好嗎?

一大堆立委跟建商綁的流氓法案,然後還一大堆人當作理所當然
國家會廢也是剛好而已吧!














重點是,他可能沒路走吧?
雙巴大神 wrote:
人家住一樓,不開車不...(恕刪)
順便講一下管理費...
想要公平?
我40坪住一個人 繳40坪的管理費
隔壁18坪住三個人 繳19坪的管理費...
我一個人頭多出付了別人一個人頭6倍多的管理費?!?!
公設照%數...那使用量要不要算人頭?
光是開停車場電動門 和 健身房使用次數 我整個大輸...

eva123eva wrote:
這篇文章很明顯地透...(恕刪)


說的真的太好了,

這就是現在網路的生態,

只有謾罵跟嘲笑。

服務費可以外加,也可以內含不是嗎?
天藍 wrote:
這個疑問我也有就像我...(恕刪)
Beron wrote:
雨遮真的有計坪不計價?
實際看房、買房的經驗是權狀幾坪就是付幾坪的錢.

你如果有實際看房,那就應該知道,買房是總價
依法規,雨遮在預售屋就是不得計價(2017.6起,有錯請更正)
但,如你所說,有差嗎?買屋本來就是總價

就好像你去買一杯珍珠奶茶
吸管有計價嗎?杯子有計價嗎?杯蓋有計價嗎?
到頭來,你買一杯珍奶,那些通通都含在內呀


目前台灣的情況是:
吸管2元,杯子5元,杯蓋3元,珍珠15元,奶茶20元,以上印小字
所以賣你一杯45元

但一堆人就要說,吸管不該計價,杯子也不能計價,杯蓋也不計價
所以呢?珍奶一杯就會變成35元嗎?

不對唷,那廠商那些小字就不印了
直接跟你說,一杯珍奶45元

你要表逹的意思是~~~~~,應該說以後建商賣房,只準算室內實坪,其他的都算建商送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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