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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宣示 社會住宅4年8萬戶8年20萬戶,窒息的房地產又補上一刀

tommy0915909 wrote:
早就知道 台北市議...(恕刪)


排7年住11年
排7年住11年
排7年住11年

ET大恭喜了,你最喜歡等待了,等越久得到時越興奮。

北市國宅要排7年 民怨等到髮都白了
2014/09/20 1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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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媛玲╱台北報導】天龍國居民買不起房子,連租國宅也一屋難求,北市一名單親媽媽向《蘋果》抱怨,排快3年仍排不到國宅,依北市都發局統計,北市21處出租國宅共3784戶,候租人數達9100人,平均要排隊等3年半,最久需等逾7年。候補民眾抱怨:「等到頭髮白了都租不到。」
北市現有出租國宅因屋齡、坪數及地段不同,租金從2000多元至1.6萬元,承租對象須符合家戶年所得92萬元以下,一般戶最多租11年,身心障礙等可延長為12年。

9311080 wrote:
政府蓋的品質不一定...(恕刪)


政府蓋應該也是發包給民間廠商吧?
很多廠商會以低價搶標
所以你覺得這個品質會比較好?
冰大 人家ET大還沒排到前

外面的房價早就崩了!

倒是你套牢的惡夢才剛剛開始啊!

分享一下台北市的承租資格
1. 承租戶身分資格:
(1)特殊情形或身分者:設籍臺北市且符合住宅法第4條規範之特殊情形或身分者。
(2)設籍本市青年族群:設籍臺北市者。
(3)在本市就學、就業事實者:非設籍本市但確實在本市就學、就業者。

2. 年齡限制:
(1)特殊情形或身分者:須年滿20歲。
(2)設籍本市青年族群及有在本市就學、就業事實青年:申請日須已滿20歲及45歲以下。

3. 戶籍限制:
(1)以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及設籍本市青年族群資格提出申請者:須設籍本市。
(2)以在本市就學、就業事實者:毋需設籍,但須檢附申請日前1個月之在學證明、服務證加薪資條或在職證明。

4. 人口數限制:
(1)套房及1房:1口以上。
(2)2房:2口以上,申請人或其配偶持有醫院證明或媽媽手冊能證明已懷孕者,胎兒視為1口。

5. 無自用住宅:申請人及其配偶、同一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6. 住宅協助資源不重複受領限制:
(1)目前並無承租本市出租國宅(不含中繼住宅)、公營住宅或借住平價住宅;承租入住時,不得領有政府各類住宅金錢補貼。
(2)曾入住公營住宅之申請人及其配偶,於租約期滿日或契約終止日後2年內不得申請其他公營(或公共)住宅。

7. 家庭年所得限制:家庭年收入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本市40%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103年度為119萬元),且所得總額平均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不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3.5倍者(103年度為51,779元)。

http://www.housing.taipei.gov.tw/ph/home/qa
奉行三民主義,服從政府領導,保衛國家安全,完成統一大業
冰冰佑佑 wrote:
排7年住11年
排7年住11年
排7年住11年


沒想到天冰大轉彎轉這麼快,
之前口口聲聲的說社會宅是蚊子館,
怎麼貼新聞打自己臉?
果然你講話的可信度跟社會宅中籤率不相上下....

走了一個宇宙大鬥嘴,
來了一個天冰大也不賴,
01不少指標性人物紛紛中箭落馬,
這年頭...多多都不多多了,
感覺越來越無趣,
天冰大您可要撐久一點,
別讓偶來01找不到人打屁聊天...

tommy0915909 wrote:
早就知道 台北市議會 通過407億預算
明年 公宅 確定動工! 將近1萬戶
尤其是信義區(蛋黃區) 數量最多
明年 先有 萬隆國宅 完工
後年 還有 青年國宅...等

以後?所有家當就這1萬戶沒有以後了
社會住宅基地除了中央勉強配合了兩塊地外全是市有地
能用來蓋社會住宅的市有地應該已經出清得差不多了
時間再過來2018又要碰到選舉這個禁忌
中央要給地給政績也該緩兩年留給自己人吧
眼看擺明不給舊空軍總部更不給國防大學,松山機場
接下來連林又昌要給的五堵都要縮了回去
再仔細看看這1萬戶部分還是舊國宅改建
情理法都該先安置原住戶剩的才能拿來用您說是吧
5萬戶的承諾只能實踐不到1萬戶的績效
這~就是事實
其實還有很多閒置國小可以運用

只是台灣人太自私了

乾脆讓沒錢的年輕人住太平山

台北市改成老人村
yelshih wrote:
其實還有很多閒置國小可以運用
只是台灣人太自私了
乾脆讓沒錢的年輕人住太平山
台北市改成老人村

台北市沒有"閒置國小",該說有很多"低度使用"國小
低度使用國小學生可以併校可以合班
但多出來的老師與行政人員可都是公務員需保障工作卻安置不了
所以結論是只能乾瞪眼動也動不了
建議多出來的公務員可以利用轉職輔導的方式下去做,多花一些錢在這人員調整上的補貼也無彷,畢竟國家要進步總要做調整,組織有變動是一定的,若政府單位無法調整,舊的無法去,新的無法來,恐怕無法有效進步。

豪哥大 wrote:
但多出來的老師與行政人員可都是公務員需保障工作卻安置不了
所以結論是只能乾瞪眼動也動不了
公務員應該修法可以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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