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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兒是否能分到自已家的財產

chienshaoyou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 我是替我老婆問這個該怎麼做的問題:
目前老婆家留了1棟房子市值大約1500萬,有2個哥哥及2個姐姐共5個子女,5個人都沒和媽媽住在一起.目前媽媽還健在86歲(爸爸已過世)及房子一個月前都還是在她媽媽名下但就在這上月中在沒在被告知下被他兩位哥哥帶著她媽媽把房子過戶給兩位孫子(大哥及小哥的長子),目前我們是沒看到任何書面及公證過之遺屬及它們是如何過戶的?是買賣或贈輿.
前天她媽媽過生日聚餐因這件事她姊姊提出為什麼要在沒告知下過戶給兩位男孫子及女兒們為什麼沒有之問題而被兩位哥哥痛罵及要打人的樣子而鬧翻,並很氣說 {死都不可能分給她們姊妹}.
誠心發問 拜託各位版大了!
1. 我老婆她媽媽說要給孫子難道就定案了嗎?三個姊妹難道就只能分到0嗎?
2.因嚥不下這口氣想能走法律方式解決能有效嗎?該如何做?請律師費用大約如何?

第一次遇到這問題,拜託各位版大了!




看起來樓主舉的案例 , 主角媽媽還是健在的...

媽媽還健在且在自由意志下 ,
她要過戶給誰 , 那是她的自由 ,
當然也沒義務要告知女兒
至於是無償贈與或是有金錢買賣 ,
這都跟女兒有沒有嫁出去無關 ,
跟他現在跟誰住在一起也沒有關係

如果女兒們要爭 ,
可能要想辦法舉證媽媽是在被脅迫下
或是意識不清等等狀態下把房子過戶給孫子,
告上法院去爭

================================================================
但是如果媽媽往生了 , 這時兩個兒子用某些手段把房子過戶給兩個孫子 ,
那就有違法的問題 ,
法律上規定即使嫁出去的女兒 , 在媽媽往生時, 還是跟兒子一樣有分家產的權力
如果樓主說的案例是 , 媽媽有5個兒女 ,
那這 5 個兄弟姊妹都有 1/5 的遺產可以分
(ps :如果媽媽有預立遺囑則另當別論)
所有的不動產/動產只要挖的出來,都可以分得 1/5 ,
至於如何分配就得 5 個兄弟姊妹坐下來談


至於台灣的民情上 , 嫁出去的女兒沒得分 ,
是有這種情形 , 尤其是客家人
但即使如此 , 也是得女兒主動蓋章放棄才行 ,
不然事後上法院大家(兄弟姊妹)很難堪...
或者在財產分割協議書裡面明確指出大女兒分幾% , 二女兒分幾% , 大兒子分幾 %......類推....
客家人的作法通常是兒子/女兒們會說好分多少錢給女兒,換取女兒們放棄其他財產分配 , 例如媽媽過世留下 500萬房子一棟 , 500 萬存款加現金 , 留下兩男兩女
可能就兩個女兒各分 100 萬 , 其他的就兒子們分掉 (喪葬支出就兒子們負擔)
(金額只是舉例,每個人分法不同)



以上純個人無法律背景的見解 , 有錯歡迎糾正.....


題外話 :
如果家裡有老人家年紀到了 , 或生病已經到了沒辦法醫治的狀態
建議盡早把財產分配好 , 不然哪一天兩手一攤 ,
後面手續很麻煩 ,
尤其是財產複雜(不動產/股票/定存/活存/車子.......一堆財產的),
外加繼承人複雜(兄弟姐美多,養子養女,大房二房有的沒的) ,
那就更麻煩了...
要這個同意,那個簽章,辦一堆證件(謄本,印鑑......)
很麻煩的...


chienshaoyou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 我是...(恕刪)
一般台灣習俗嫁出去的就別分了吧。

雖然法律上有保障嫁出去的女兒可以分,我想你走法律途徑是可以勝訴的。

但我還是要講『嫁出去的就不要回來分遺產或是財產吧』
這又不是遺產 你想分什麼呢?

人還在世 財產想給誰就給誰

這沒有辦法啦

老實說講法你們站的住腳但同樣情況你先生的姐妹如果跟你一樣這只會把家裡弄得烏煙障氣的你的到了難到就變有錢人更何況屋子還有住著母親如果你得到了法律保留份你覺得家差不多毀了這狀況如果是你媽拿50萬給你們姐妹每個人然後蓋章放棄或許會比較好但說實在的只剩1500萬的房子我不認為你母親有更多錢給你們分別讓爭到見骨你先生家很窮嗎有骨氣氣度點吧況且你還兩個姐姐
遺產來說法律男女是平等效力的
除非你自願放棄
可以找律師告了,有至少的權利叫做"特留份"

老人走了之後才有遺產的問題
沒走都算贈與,贈與需繳很多稅

另外,最好能自行處理
搞到法院難看
就算是遺產, 1500W/5=300W才這麼點錢確定要去要嗎?
如果房子賣掉把錢吞了也還有理由吵, 如果只是繼承或是贈與,
以你家的例子, 兄弟是不太可能拿出900W分給姊妹,

Nuke worker wrote:
請問這法條有前述死...(恕刪)


就是「反對」
只是不一定得直接說出「反對」
只要有「反對的意思」就是了
法律的用法很怪,對吧!
常看就懂了!

櫻樹抽芽時想你 wrote:
當然可以 只是會有...(恕刪)


「當然可以 只是會有很多人軟硬兼施 酸話說盡
勸你放棄
女人爭產 如果引起紛爭就是不孝」

你是指「那部分」「當然可以」?
要不要上來說個清楚?

竹蓮商行 wrote:
說的真好人家沒有要...(恕刪)


人計不計較,看「金額」大小

如果有三五十億遺產可分
沒什話說
那才是不計較
也是人性的真正考驗!
完全同意,

要求權利的

1. 公媽要掛回去,回去後不拜是你有種
2. 既然承接祖產,小孩也從母姓,不能只要財產不承香火
3. 當初出嫁時,是否就有認真考慮住在附近,或是有任何要接老人家去照料的意思表示,如沒有的話,只能說法律上的確有權利,反正在不用盡孝養責任下舉手要法律權利的,親友鄰里的看法也只是屁。

做中學.學中做 wrote:
假設你老婆家負債15...(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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