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npnp1979 wrote:所以依照你的邏輯 ,...(恕刪) 你說的跟我看到的不一樣!或許我見的世面少,但他們都有個共通處都是社經地位高,事故後請專業律師處理,沒有一個肇事者被關,賠償和解後只有緩刑!台灣還是相當有法制的,就看你有沒有找專業的!另外你所說的,沒有那麼麻煩,還假裝酒駕去撞仇家,真的有本事的,就會派人送仇家去住海景房或是荒山野墅,永久地上權喔!
塞翁失馬007 wrote:讚就算是現行犯,要...(恕刪) 來來來...你造句有搞錯一些法律常識。現行犯是可以當場被所有人去抓的。貪污,你有證據你當然能檢舉,至於後續的偵辦,審辦,羈押,判刑等等等執行面的東西,你才不能去搞。至於你被流氓打了。你有自我防衛權。有沒有防衛過當,就看比例原則。三個造句都跟此案相距太遠。
塞翁失馬007 wrote:真的~~請大家趕快慷慨解囊 救救老殘窮.. 一個真正實踐民主法治的公平社會,才是這些社會弱勢族群的保障這件事先不論誰是誰非,都沒人有權力在未經法院判定下即強拆該屋也不管背後有多少隱情,都不能拿來作為違法亂紀的理由至於有些不斷發文在扯歷史緣由的,是以為自己是檢調、法官還是上帝?這事真正引起社會關注的是"何以在法治國家中,居然會出現如此目無法紀的行止"這才是一般奉公守法、規矩度日的民主法治社會人民,所不能也不該接受的若你是無法依民主法治觀念過日子或思考的人,就請你移民到符合你理念的國家不用在這自以為的發表,只有你自己才想聽的內情分析,因為那從來都不是重點!
建商的手段雖然是蠻惡劣的~不過這也是解決問題的最後方式~畢竟談不出結果~就只能跟你耗~誰對誰錯?很難定論~因為不清楚建商跟住戶之前談的內容是什麼?不過大概不是住戶貪心~就是建商吃人夠夠吧~但是建商敢這麼做?該住戶搞不好連建物所有權狀都沒有~講明了就是違建吧~就算住戶去告~建商最多就是毀損賠償吧~但是該土地肯定可以收回來的~
jenwen wrote:工務局撂話了 不准開工 要讓建照失效 這應該是後續發展中最大的笑話首先工務局就沒理由跳出來既然跳出來出來罰個9萬也就算了沒燒到建商依法無據如果撤銷建照保證被建商告到倒簡單說不排除撤銷該處建照擺明就是場面話
更新消息:建商開罰9萬,不排除撤銷建照。屋主慰問金2萬5千,政府實收6萬5千!案情發展:建商變金主,屋主房子倒了,只拿2萬5千,政府變莊家穩拿6萬5千!結論:莊家贏了6萬5千,撤銷建照可以換個名字再申請,屋主的房子永遠沒了~ 懂!?
bacardii wrote:不然大家隨便看到一塊空地就在上面蓋個房子, 等地主發現後再勒索拆遷補償費, 這合理嗎??? 很常發生..我最近看到一個很喜歡的物件就是有這問題所以不想下手.那間物件因為屋主長期不住, 一不注意就被隔壁侵佔.不只是空地被侵佔, 隔壁連冷氣機都裝過來了.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