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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外出吃早餐 回來驚覺「家沒了」


enzo69356 wrote:
不過建商也很可憐我...(恕刪)


我看最後雙方會和解

繼續燒下去對建商不太有利
npnpnp1979 wrote:
所以依照你的邏輯 ,...(恕刪)



你說的跟我看到的不一樣!
或許我見的世面少,但他們都有個共通處
都是社經地位高,事故後請專業律師處理,
沒有一個肇事者被關,賠償和解後只有緩刑!
台灣還是相當有法制的,就看你有沒有找專業的!


另外你所說的,沒有那麼麻煩,還假裝酒駕去撞仇家,
真的有本事的,就會派人送仇家去住海景房或是荒山野墅,永久地上權喔!

塞翁失馬007 wrote:
讚就算是現行犯,要...(恕刪)


來來來...你造句有搞錯一些法律常識。

現行犯是可以當場被所有人去抓的。
貪污,你有證據你當然能檢舉,至於後續的偵辦,審辦,羈押,判刑等等等執行面的東西,你才不能去搞。
至於你被流氓打了。你有自我防衛權。有沒有防衛過當,就看比例原則。

三個造句都跟此案相距太遠。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這種地上權或是違建已經存在幾十年了,走完法律程序就可以叫人家搬遷了。搞偷拆,真的需要這麼不入流的賺錢嗎?
塞翁失馬007 wrote:
真的~~請大家趕快慷慨解囊 救救老殘窮..


一個真正實踐民主法治的公平社會,才是這些社會弱勢族群的保障


這件事先不論誰是誰非,都沒人有權力在未經法院判定下即強拆該屋
也不管背後有多少隱情,都不能拿來作為違法亂紀的理由
至於有些不斷發文在扯歷史緣由的,是以為自己是檢調、法官還是上帝?

這事真正引起社會關注的是"何以在法治國家中,居然會出現如此目無法紀的行止"
這才是一般奉公守法、規矩度日的民主法治社會人民,所不能也不該接受的


若你是無法依民主法治觀念過日子或思考的人,就請你移民到符合你理念的國家
不用在這自以為的發表,只有你自己才想聽的內情分析,因為那從來都不是重點!
建商的手段雖然是蠻惡劣的~
不過這也是解決問題的最後方式~
畢竟談不出結果~就只能跟你耗~

誰對誰錯?
很難定論~
因為不清楚建商跟住戶之前談的內容是什麼?
不過大概不是住戶貪心~
就是建商吃人夠夠吧~

但是建商敢這麼做?
該住戶搞不好連建物所有權狀都沒有~
講明了就是違建吧~
就算住戶去告~
建商最多就是毀損賠償吧~
但是該土地肯定可以收回來的~
這偷拆真的顯現出很多現在的盲點
走法律訴訟流程要花很多時間
直接拆了是小小的懲罰
難怪敢直接拆
接下來就好辦事了
jenwen wrote:
工務局撂話了 不准開工 要讓建照失效

這應該是後續發展中最大的笑話
首先工務局就沒理由跳出來
既然跳出來出來罰個9萬也就算了
沒燒到建商依法無據如果撤銷建照保證被建商告到倒
簡單說不排除撤銷該處建照擺明就是場面話
更新消息:建商開罰9萬,不排除撤銷建照。屋主慰問金2萬5千,政府實收6萬5千!

案情發展:建商變金主,屋主房子倒了,只拿2萬5千,政府變莊家穩拿6萬5千!

結論:莊家贏了6萬5千,撤銷建照可以換個名字再申請,屋主的房子永遠沒了~ 懂!?

bacardii wrote:
不然大家隨便看到一塊空地就在上面蓋個房子, 等地主發現後再勒索拆遷補償費, 這合理嗎???


很常發生..
我最近看到一個很喜歡的物件就是有這問題所以不想下手.
那間物件因為屋主長期不住, 一不注意就被隔壁侵佔.
不只是空地被侵佔, 隔壁連冷氣機都裝過來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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