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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買來住的不應該變成投資商品


winker0214 wrote:
你的重點應該就是你要穩賺不賠的房子就對了,

在資本主義下,價格本來就是競爭,有高有低,

那你去共產主義吧,但共產也是有高房價,共產




有些東西是不能夠放任 資本主義 自由市場的~~~~~~

房地產就是其中一項 ...... 因為他影響很大....

這不是 "穩賺不賠的房子" 這意思..而是這麼做 對社會經濟 影嚮很大...

不管房地產泡沫爆與不爆 對台灣社會經濟都是災難

應該要讓房地產 失去投資的意義..回到 自住需求去..










davie1968 wrote:
吃不下還要拿,放著...(恕刪)



房子是奢侈品,不是民生必需品

這已經是月經文

討論到爛了

自行google : 奢侈品,民生必需品,

stephen02 wrote:
自已的想像也算理論??

要不然,你可以在台北市隨意挑一個社區

把他們由100萬/坪炒到200萬/坪試試呀~~~~


這不是 理論...台北市 十年來己經漲超過一倍了....
整個台北市都在炒啊..你是沒看到嗎?

甚至還有聽過 某某區 一坪 XX萬以下的 全部收.... 難道他們是要買來自住嗎?

不是..他們是要讓 某某區 再也沒有 XX萬/一坪 以下的的房地產
newjohnpc wrote:
整個台北市都在炒啊..你是沒看到嗎?

甚至還有聽過 某某區 一坪 XX萬以下的 全部收.... 難道他們是要買來自住嗎?......(恕刪)


這樣你就信了??

沒有需求的地方,你想炒也炒不起來

你當是他們要炒到多少就能炒到多少啊?

如果真是這樣,怎麼不把全台北市都炒上200萬以上??

他們要炒,也要有人跟

要有人跟,就要讓人看到利基

一個沒有利基的地方,就算你用力下去炒,也不會有成果

有需求的地方,不用炒自然就會高

只差在速度上的差別



真想要有房子,就靜靜等,努力賺

任何一個政府都不會幫你買到房子的~~~
1碗牛肉麵當初價格是多少?現在價格又多少!想買房就努力,不要說什麼都不,就要房,就算降了2成會買的也是會買,不會買的希望更低!那就自己想辦法提升自己的競爭力,拿到一份好薪水!如果想要回到10年前的房價,祝福您!
newjohnpc wrote:
你似乎沒有看到重點...(恕刪)
合宜居所不是奢侈品是民生必需品。

請GOOGLE The basic needs。
https://en.wikipedia.org/wiki/Basic_needs#See_also

The basic needs :
A traditional list of immediate "basic needs" is food (including water), shelter and clothing.

另一個關於"What are Basic Needs?"~

Basic needs" refers to those fundamental requirements that serve as the foundation for survival. Access to the basic needs of life, including shelter, food, and clothing

世界各地遇重大大型災害,必先確保食物,飲水,居所(任何形式)。而後擴及衛生醫療。

davie1968 wrote:
合宜居所不是奢侈品是民生必需品...(恕刪)
完全錯誤的觀念

合宜住宅真的是奢侈品

所謂「必須品」應該指「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

政府只會照顧讓人民吃飽,而不是負責讓人民大魚大肉。反應在住宅政策上面,就是讓你有遮風避雨的處所,例如遊民收容所,而不是在市中心蓋一大堆國民住宅好讓你可以轉售賺取價差

中原一點紅 wrote:
完全錯誤的觀念 合...(恕刪)


誰說"合宜住宅"?
我說的是合宜居所,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是其中一環。

錯誤的觀念?

請自行查找--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

第二十五條
1.人人有權享受為維持他本人和家屬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準,包括食物、衣著、住房、醫療和必要的社會服務。

davie1968 wrote:
中原一點紅 wrot...(恕刪)

所以囉...

人權宣言是要「政府負責在遊民收容所幫你保留一個床位」,而不是「讓你全家可以跟你老闆一起住在信義計畫區的新大樓」。對吧!

看看歐洲各國最近都在收容難民,他們收容所的生活條件就是你所謂的「聯合國人權宣言」
中原一點紅 wrote:
人權宣言是要「政府負責在遊民收容所幫你保留一個床位」,而不是「讓你全家可以跟你老闆一起住在信義計畫區的新大樓」。對吧!


人權宣言沒有這麼說,你自行腦補?

請自行確認德國收容難民家庭的居所---獨立寢室,兩人一間,甚至還有個迷你托兒所,絕對不是"床位"。

再次強調:

房屋是拿來住,不應該變成投資商品

維繫生命之基本需求不應拿來投機炒作,
食物,空氣,陽光,水,土地皆如是~
沒有水喝會渴死.
沒有食物會餓死.
沒有陽光會病死.
沒有合宜的居所會凍餒而死.

即使是原始人類,也需要食物,陽光,水,和居所(洞穴或一方草屋)來維繫生命。

所以許多社群有分享維繫生命之所需的共識,
並制定了不得壟斷維繫生命資源的律法。
超過自身需求的屯積就是貪婪自私。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
第二十五條
1.人人有權享受為維持他本人和家屬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準,包括食物、衣著、住房、醫療和必要的社會服務。

吃不下還要拿,放著爛也爽~
是浪費維繫生命的資源

喝不完也要屯,盼著缺水賣高價。
是把持維繫生命的資源

自己不住,
滿手空屋養蚊子坐等起價~
滿手農地放荒養著等變更~
這不是投資,是剝削維繫生命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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