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Reborn wrote:
那也比一般人強,另外,有關另一網友說律師費5-8萬,同意若太小金額不見得要請,但諮詢費不會那麼貴,若還有免費的,為何不"請教"一下,總比,連合約都無法正確解讀好吧。...(恕刪)
說真的,法律沒那麼簡單耶,更何況是實務,再者,人家講了就聽的懂嗎?
沒錢請律師但想告屋主,花個諮詢費一百塊請教房仲就可以了,他們會跟租方(買方)說敗訴的關鍵是少了一個證人...
若要委託房仲代為撰狀費用在五百左右,其餘內洽...
說到打官司告屋主,每個房仲都是面容發光,自信滿滿,彷彿每場官司都是手到擒來,房仲的名言就是:「法官不懂房屋租賃(買賣)流程,只會兩邊合約對照,不一樣的地方叫證人出來作證而已。」。
另外每個房仲都非常樂於出庭作證,因為有證人旅費可以領。
陳小春2525 wrote:
說真的,法律沒那麼...(恕刪)
同意!
請誰,我沒有堅持,我原文中,也有用"相關專家",然後前文再加"視不同情形、資源而決定何種方式",代表這是當事人必須決定的。
每個人背景與知識不一,對投資報酬率的觀念與定義不一(處理事情也是投資報酬率),所以對要花多少錢,請麼樣的幫忙,這是因人而異。
"人家講了就聽的懂嗎?"
總比在上了法院之後,庭內所有講的都聽不懂,自己說得連自己都不懂,要好吧?
不要說是法律,我認為要做一個好肉丸都不簡單,所以我才會開章明義就說:術業有專攻。
您從哪覺得我認為法律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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