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Cha759 wrote:
我未打給消基...(恕刪)
仲介都是這樣,談到後來都是法院,法官,法務部來恐嚇人...
你這個可能是一個扮黑臉(先嚇你)一個扮白臉(拿三萬)
本來六萬全沒了又要上法院
現在三萬塊拿回又省麻煩
一般人就這樣認了,因為都怕上法院
仲介就是在賺這種錢.....
所以你這三萬塊,你有確定是屋主拿的嗎?
看你的敘訴,感覺好像進了仲介的口袋???
ChaCha759 wrote:
我未打給消基會, 只是寄MAIL給仲介, 要求返還六萬斡旋金; 之後, 詢問仲介處理的進度,
仲介:"屋主不肯退斡旋金, 她無能為力."
我: "我是與仲介簽約, 不是屋主, 且我已與馬階院長室確認,太平間未曾停過, 你並未告知週邊的厭惡設施"
仲介:"你並未詢問, 我們不會告知客戶."
我: "那是你們的專業, 你若主動告知, 你認為會有哪一組客人, 看完屋後, 馬上與你簽約."
仲介: "屋主不退我也沒辦法, 那我們就讓法官仲裁吧."
我: "OK, 那就法院見吧!.
之後, 東X的一位副理(據這位副理說, 在東X副理職務在店長之上)就CALL我, 希望能圓滿解決, 不要閙到法院等等之類的, 她會儘力去協調, 結論就是退回三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