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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 八月、都更、拆王家 "...


suan2289 wrote:
有利益才會有人談都更,不然誰去都更呀..

還是叫王家有種點

把新蓋的五間房子捐出來..

講一堆,還不是為了錢


看了n天的新聞和討論

王家連一句放棄分配權益的話也沒有說過..



你怎麼不先把你家捐出來 ?

Dennies wrote:
抱歉, 我看到跟您一...(恕刪)


+1

立法:立法委員立法時就心懷不軌(或授背後建商金主命令)巧立偏門。
行政:這案如果最後會真法辦的話,台北市都更處從處長以下到經辦人員全都有事、台北市消防局可能也需要推人出來死。
司法:正義只是一種理想它不是現實就存在的。法官自由心證運用之妙存乎一心。

相對而言行政的責任比較難閃一點,
立法、司法的把柄最難抓從源頭就可以神隱,一般人也容易忽略。
不過行政也是可以從事後的司法補救,也不會就躲不掉的。

這案我比較傾向立法、行政與司法都可以安全下莊。

無聊浪子 wrote:
常跑海外考察 你以為為了是什麼
很多海外銀行的文件都是要求當事人要簽名才生效的
什麼? 你說最近有人去歐洲考察城市再生?


不就是很痛心的那一位嗎?先進真是一語道破很多事情啊

看的見的是考察,看不見的是?不知道考察都市再生有沒有多學到幾招強拆民宅的手段
「世界不會被那些作惡多端的人毀滅,而是冷眼旁觀、選擇保持緘默的人。」- 愛因斯坦 「你可以一時欺騙所
老公雞 wrote:

你怎麼不先把你家捐出來 ?
...(恕刪)</blockquote
就事論事好嗎?
今天王家事實上是沒有放棄分配權益啊!
不然他是為了什麼

robinking wrote:
...(恕刪)


住的好好的,房子也被拆了

最後分配到了房子 為什麼要放棄

放棄了你要他們以後睡哪?你家嗎...?

robinking wrote:
...(恕刪)



看的出來標準的工讀生

王家的土地是自家的非公家的

有這種拆光別人家土地就轉移給建商還不花它建商一毛錢的好事嗎

然後建商分五房五車位給王家是應該的

還被說成是貪財= =
爆走小信 wrote:




奇怪了~~人家損失了2棟透天庴 你又沒損失

憑什麼叫人捐出來?...(恕刪)


多了5間房子+現金補償

在網友的搧風點火下,搞不好還可以申請國賠

王家人這下賺翻了
爆走小信 wrote:




住的好好的,房子也被拆了

最後分配到了房子 為什麼要放棄

放棄了你要他們以後睡哪?你家嗎...?...(恕刪)


那那些配合都更確因為王家,導致於遲遲無法搬入新家的人住那?你家嗎?
王家的人就是人,其它的住戶就不是人喔
那些住戶有誰替他們發聲
而且建商也有要幫王家安排臨時住的位置,
是他們自己不要

robinking wrote:
多了5間房子+現金補...(恕刪)


損失的回憶 無價~你懂嗎??

robinking wrote:
那那些配合都更確因為...(恕刪)


其他住戶當然是人~不過他們要找的對象是建商

王家人的地是自己的 房子也是

都更 更是不參加,也沒簽署同意書

也有說將他們劃出都更範圍

建商早3年把他們劃出都更範圍

說不定現在房子早蓋好 大家住的開開心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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