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他還是一個能溝通的人建議存證信函千萬別寄他願意簽約就找個時間趕快簽一簽把合約拿去法院公證就沒事了你跟他寄存證信函把他惹毛了...還不如再租他1~2年平安把房子拿回來以後別再偷懶或想省稅金不簽約不公證真的碰到懂法律知法玩法的惡魔...到時候絕對是欲哭無淚
房市先知 wrote:回過頭來檢視他願意與你簽約可見他不是很惡劣的人也可見你的租金在他來看也不值得耍賤既然你降價,他好來你可以好去心平氣和處理倘若你寄存證信函那麼第一:引起他的戒心第二:導致他與你翻臉 要是房客不理也不簽呢? 就沒皮條了嗎? 不過一開始確實是先進行溝通, 建議樓主是先找個地政士問清楚, 若要重簽, 請地政士見證並提供相關資訊, 態度上不卑不亢方為上策經這過程後, 發現對方真的是故意在耍無賴, 就去調停處請求調解, 調解者通常是具有法律專業實務經驗者, 一旦調解成功, 就具有公證力, 雙方都不能耍賴, 對彼此都有約束力, 就不敢輕舉妄動了 再不行, 也就只好走幾趟法院, 房東麻煩, 但房客就不怕麻煩? 這就是為何最初溝通時候, 態度要不卑不亢而非一路軟弱低姿態或是過於強硬的高姿態, 唯有不避戰心態, 對方才會有所顧忌的不過樓主有每年申報租金所得部份嗎? 若沒有, 姿態就稍低點, 能解決事情為先, 但對方若真的太過無賴, 那也就沒甚好講的, 就多跑幾趟法院, 反正房客也有房有屋的, 先去地政單位查一查, 看一看所有權是不是他的, 查到他資產, 就不怕他跑, 要是他敢將你房子亂搞, 就要他賠, 不賠就去法院告他, 告贏了, 就去他名下資產掛債權, 以後他要賣屋, 就要先還樓主你的錢 總之, 先去查一下房客的名下資產, 這是要動作前, 必須要做的調查, 因為人心難測, 別搞到法庭上樓主你贏了, 結果卻沒甚作用, 雖然也可以請求法院再針對他不還部份到庭來說明並提出證據, 若房客還是不理會, 他就要機會吃到牢飯了, 一般房東是不會這麼處理的, 因為房客人跑去哪裡都不知道了, 但樓主你的狀況不一樣, 房客住哪在哪做甚工作都清楚, 因此只需要曉以大義, 應該會乖乖配合的
其實目前我跟他之間還沒有把關係破壞~ 見面還是好來好去...我還是延續著我媽跟他之間一直持續下來的關係~就是房價隨他開... 他要怎要我就配合的情況... 我不爽只是放在心裡沒讓他知道...所以當我要跟他重訂合約的時候... 他也答應了!!其實我目前遇到的問題還沒有那麼的糟糕...我會上來問這個問題~ 純粹只是想知道...如果他之後真的太過分.. 我真的不想再租給他了... 在最壞的情況之下我會遇到怎樣的麻煩...總是要為最壞的結果做打算...如果沒有上來問也不曉得說~ 不定期契約這個東西! 對房東真的是如此的可怕...以後也會盡量避免讓自己陷入這種窘境...所以目前為止一些比較極端的方式... 我並不會嘗試...現在已經約好時間要重新簽約了...謝謝各位的幫忙...真的是上了一節課!!另外關於報稅的問題...這兩年我媽跟他改為口頭合約沒有去公證並不是要逃稅...純粹只是懶... 和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因為已經配合了五六年... 也沒出問題...那時我媽是想公證了也沒用,他也都不照約走,想怎樣就怎樣...還要多花幾千塊...所以就懶得去做公證了...他跟我們租房子是做營業用的~ 房租可以報支出... 他也都如實申報... 我們這邊也沒有少報...所以不管有沒有公證合約每年應該要繳的稅... 我們並沒有少繳...謝謝各位的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