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aa0107 wrote:
這是沒錯,這是以買...(恕刪)
本人完全認同 haa0107 大大所說的觀點,
不管樓主是經由間接得知亦或直接得知賣方騙人的方式或說詞
其結果就是 賣方有騙人的動機及事實
買賣確實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只要是雙方談好價錢
不管是誰買貴或賣便宜皆是雙方當事人的事情
即使是賣方賣到虧錢,又或者是買方買貴了,
有人房子賣一元,有人用天價買石頭
誰都無權批評雙方當事人
但是用騙人的話術伎倆引誘賣方,或故意隱藏缺陷瑕疵事實,就是不對~
任何人皆不願意被騙,即使版上任何一位大大做了有關任何買賣的事前功課
皆難保不會遇到在房事亦或任何營業行為上相同的事件
賣方本來就有義務及責任以誠信為原則基礎
就因三人成虎 積非成是 道德觀逐漸沉淪
樓主事後發現買貴了也跟屋主事後再談價錢,這並無不對,也做了自保附約(若貸款數不足既取消買賣合約)
雖損失若干訂金 但卻是正確的做法 因為樓主後來談不到想要的價錢,也無法貸款
但這損失應該列為未事先做功課而疏忽市場行情的代價,也不為過
重點是,賣房就賣房 何必編織出國及居住謊言,
版上有大大表示重點在物件跟私生活無關
確實,既然無關私生活,賣方又何必由口說出私生活
強調嗎?引誘嗎?陷阱嗎? 如果都不是那幹嘛說謊?
還是賣方的私生活都是謊言? 那如此的人格特質讓你買得安心嗎?
就因賣方認為如果誠實說出是投資客買方就一定不會買嗎?
所以賣方其心可議~
發表此文章就是不希望其他大大認同賣方作法的大大,將事情歸責於買方
這個社會的風氣是需要我們這些成年人來改善,不是讓我們來破壞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