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薪其實沒有讓底層過得更好,因為加薪是用趴數在算的,假如公務員加四趴,三萬五的加四趴,多一千四,十萬的也加四趴,多四千,底層薪水的就是抵銷物價上漲或甚至不夠,也就是加了一千四給他,可是基本開銷多了三千塊錢,阿怎麼每個月存的錢反而變少了,但是加四千的那些,會剩下一千。所以底層會越加越窮。
MdfkR wrote:以前賺的都實拿 早年(特別是小蔣時代)台灣真的在"三民主義",政府真的是專家政治,行政院各部會都是實打實的技術官僚,並且奉行合格的政府要能自己養自己,所以,當時的公營事業,沒聽過虧損要補貼的,一是這些事業照三民主義定義,本就是壟斷性的產業有訂價權,二是事業的高官高管求的是權力不是權利,沒那麼多的貪汙圖利,所以那些年的中央預算總是年年結餘.政府不欠錢,自然對底層的販夫走卒就不會"橫徵暴掠",也樂得藏富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