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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 為什麼要我負擔?

交屋前稅由賣家付,交屋後由買家付,以實際交屋日等比例切分
看來二手屋越來越貴
轉嫁給賣方沒有罰則
這政策真的可笑又可悲了
周志紫 wrote:
最近網路看到一間房子...(恕刪)

當然不合理,
我完全支持你。

跟仲介說,
叫對方吃XX吧!

房市已經跨了一半,
只有自住客的市場,
投客不是已經跑路,
就是正在準備跑路。

把錢投入股市,
加入哲哲的行列,
獲利沒有200%,
也有100%以上。

就算不找名師,
自己隨便買股票,
沒有30%獲利,
也有20%獲利啊!

這麼好的賺錢之道,
買新房投資賺差價,
是頭殼壞掉嗎?

最後叮嚀你冷,
記得跟仲介說,
叫對方去吃XX吧!
周志紫 wrote:
最近網路看到一間房子...(恕刪)

還是那句話:
不急的話,不買最大
你可以不買,然後去檢舉對方(7/1後就已經正式生效),賺檢舉獎金當你的頭期款 ✌️
ugogy

是要檢舉什麼?預售屋禁止轉售但不朔及既往耶!

2023-07-29 22:20
響食樂 wrote:
你可以不買,然後去檢...(恕刪)



對方開價3100萬
我去檢舉
不知道要寫什麼原因呢
買不到弄死他
周志紫 wrote:
對方開價3100萬
我去檢舉
不知道要寫什麼原因呢)


哈哈哈,看可不可以檢舉開價太高罪。
對付等級太低的對手,當其是路邊野狗完全忽視牠即可。XD. 看其發言是否站在消費者角度即可知其心態
每個人買房都想賺錢,這樣房價怎麼降的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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