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gar2015 wrote:斜屋頂不是今天才有,去迪化街看看,清朝到日據年代蓋的透天屋全都斜屋頂。就是混凝土建的大樓,屋頂漏水加鋼構做防水也一堆。光武工專今臺北城市科技大學,屋頂工程就我做的。 是法規已經給予防水斜屋頂規範,照做就好,就不屬違建現在都放鬆到能讓人曬衣服的高度了頂多是不准蓋牆而已cougar2015 wrote:頂樓售價本身就便宜???你沒碰到貴的。 如果是豪宅頂樓空中花園景觀配置,那就沒啥好談的,那種特殊規格,貴合理,那種房子光是管委會就不可能讓他蓋鐵皮在屋頂上破壞房價...但一般買房老舊公寓/華夏,誰要住頂樓阿,都市裡連個景都沒有
fish005 wrote:真是妙計耶! 看一堆頂加房東急得跳腳什麼反駁的話都掰的出來。頂加屋頂漏水不修怎麼住人? 拆阿! 政府幫你找工班拆到好再把發票寄給你。 台北市 總統府 屋頂就是鐵皮屋加蓋。去拆啊。去 [違建禁止修繕] 。
vicence wrote:是的印象鐵皮遮雨是合(恕刪) 臺北市合法建築物平屋頂建造斜屋頂申請規定5.申請人應檢附工程圖說、不燃材料證明、結構安全鑑定證明書(由建築師或相關專業技師簽證負責)、直下方全部樓層區分所有權人之同意書及相關文件向建管處違建查報隊申請,且應於核准後 三個月內施工完竣,並檢附完工照片備查。但已成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並向本府完成報備有案者,其同意書應依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樓下住戶不可能全部同意,別做夢了
Ule.jimmy wrote:臺北市合法建築物平屋(恕刪) 不會,這很好處理就一句話搞定要嘛就是全員一起分攤金額,要嘛就是我自己吸收金額,你們只要負責同意即可。頂樓漏水是整棟樓責任喔,不是靠近頂樓用戶自己負責。因為頂樓是公共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