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pblue wrote:
政府沒叫你不准買第三(恕刪)
這話是對的,
只是政策下來,
其實有能力的話,
多付出一點成本,
前期週轉的過來的話,
還是能買的。
只是....
抱怨原本可以第2房可賣現在可能不好賣,
變成要買小店面卻能力不足而已。
羅以爾 wrote:
因為承租的店面租約明(恕刪)

57803167 wrote:
台北的房子你又不住
一直留著不賣,不就是因為價格不夠高
那不就是在炒房
這就是投資而不是自住
可能你有很多說法來說服自己說自己沒有炒房
但更多的人是努力一輩子都買不起一間
甚麼才是居住正義
是要讓弱勢的人得以安身立命
而不是讓相對強勢的人可以擁房數棟
人只有一個,要狡兔三窟能幹嘛
大多數的人都是為了賺價差
只是自己不想這樣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