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小八 wrote:
謝謝,我只是想要未來(恕刪)
其實只要保險箱裡有現金或黃金條塊,什麼時候要買房都可以 ....
疫情爆炸的時候,還是勸你緩一緩 ....
退休老人 wrote:你購屋是登記娘家爸爸名下贈與稅是依房屋總價(實價登錄)計算
國稅局怎可能只課徵頭期款贈與稅?
.
不相信就去試試.
你購屋登記兒女名下.
看你要繳多少贈與稅.
裝傻不繳也行.但是七年.
七年內國稅局查到.補稅+倍數罰款.
.(恕刪)
鋼_琴_上_的_貓 wrote:
買房的目的和我一樣,要怎麼登記我也想過登記在娘家長輩名下。
報稅是終究被發現沒錯,
建議你的做法是登記自己名下,
跟娘家爸媽說好,跟婆家說這筆不動產是娘家的錢,只是名下房產問題資產配置等理由放在你名下,因為報稅這塊房貸是可以減稅的?公公這邊共同申報反而是對他好吧?
房子就說出租了,爸媽收租,結案。
以上是我的做法供你參考
Ps買房前我有先辦理分別財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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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也是在想要像您一樣這麼做,倒是沒有打算主動提出來給公公減稅動作。
請問您最後被發現的原因是什麼?
分別財產是應用在夫家財產較少而必須動作的嗎?
加上以上樓主各位,謝謝您們提出來都很專業,讓我有不同角度去思考。
人文小八 wrote:
公婆對於媳婦有多提防,字字句句的不信任不放心,這點我真的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