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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十項痛苦世界第一竟都是因為「土地」

i9456818 wrote:
一個人一套房,第二套稅率累進,多套採累進課徵
這個方法應該可行
又不會衝擊目前一套房的人
是否可以這個先行呢?


目前一個家庭可以有3間房屋的房屋稅設定自用住宅,所以不用說累進,先改為只可一間設定自用自宅,超過3間再累進比較不會一次跳躍太多。


icchenk wrote:
1、台灣自用房資格條件,只要是直系親屬入籍即可,代表一個人有可以很多自用房!!這才是造成大家都樂於買房投資的原因!!


房屋稅是否需直系親屬入籍?印象中沒查,我有一間房子小孩未遷入前已先設定房屋稅採自用住宅及稅率,後來小孩子滿20歲時,設定地價稅為自用住宅及稅率。
地價稅需成年直系親屬(非配偶)遷入才可設定為自用住宅。
魔鬼就在細節中!!
十九 wrote:
房屋稅是否需直系親屬入籍?印象中沒查,我有一間房子小孩未遷入前已先設定房屋稅採自用住宅及稅率,後來小孩子滿20歲時,設定地價稅為自用住宅及稅率。
地價稅需成年直系親屬(非配偶)遷入才可設定為自用住宅。
(恕刪)
我覺得最大的問題在於房租要不要併入綜合所得稅,這個目前沒有強制。
例如我新竹的透天,有30幾間套房,一個月24萬多房租是委託管理跟收租,對方是有公司行號,我房租的10%算他的收入,我就一定要報稅,房客自然也可以把房租去扣稅。
但很多包租公自己管理房子的是沒報稅的,這才是台灣房地產最大的財政漏洞。
台灣一堆該繳45%綜合所得稅的大地主,房租都沒在繳稅的。
應該強制執行房租要繳稅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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