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ight123 wrote:
2017-11-21 11:22 by sunnight123
68年次,十二年前台北大安區隔壁公寓要賣9佰,可是我剛出社會二萬八,還要拿一萬元回家,一個月靠一萬八養自己,記得利率那時3.8%,那貸得起。12年前我土生土長在台北市就已經是沒錢買台北,不是只有現在。
現在出社會領兩萬八,房價一千八,這樣有差了嗎?
ugogy wrote:
就按你說的算
那現在永和全新公寓一坪多少錢? 抓高每坪60萬好不好,超過60萬一坪買永和公寓的大概是盤子
20坪*60萬=1200萬
1200/532=2.256 (現在買房所要付出的錢比當年多了成為2.256倍)
民國60年基本放款利率是12.6%, 而且當年是要送禮拜託人才能貸到款的,實際貸款利率遠大於基本放款利率,我們就抓低12.6%
貸款100萬,利率12.6%,每月11432元,20年後總共付了2743680元
現在房貸利率1.7%, 貸款100萬,月付4918元,20年後總共付了1180320元
2743680/1180320=2.325 (當年買房實際付出去的錢比現在買房多了成為2.325倍)
2.325>2.256
原來,當年買房還更辛苦呢
不要再說當年隨便就能買房了,誰不是小時候在家幫忙做家庭代工貼補家用買房的呢?
*假設房貸利率為固定利率,民國70年基本利率還高到16%以上,20年後的民國80年是10.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