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媒合像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有的是男人做的像條狗還被嫌棄的一無是處,有的是女人為男人墮胎好幾次最後還遭拋棄,一種米養百種人,一對男女組合是一百平方就會有萬種組合,從夫唱婦隨到謀財害命都有,因為結婚的結果無法預測,所以有人說是宿命,有人說是相欠債,幸運的是,隨時代的進步,如果覺得彼此不適合或後悔,大家可以選擇離婚,如果彼此同意的話,就怕有一方不肯,那就只能註定當一對怨偶
YC2016 wrote:你說要有錢找肥婆結婚難道你就是找肥婆... ...(恕刪) 我是說婚姻無非財與色兩個字,你要漂亮老婆;對方也要有錢老公。想講仁義道德,肥婆比較適合拿來發揮,一個肥女人除了外貌比不上,讓你欲振乏力之外,那一點比不上"漂亮老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