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uyan wrote:
資金過度集中不動產市場對整體的經濟活動是不良的,在其他項目的投資相對會限縮.例如創研..
這個説法只有部份正確。更正確的説法是如果創研的回報率更好或風險不高,
那麼投入台灣房產的資金自然就會流向創研,但可惜這不是現有的情況。
有錢人的資金是有長腳的,是無國界的,會流往最有機會的地方。台灣目前
比較糟糕的現況是,現實的炒房資金不斷的流向了外國的房產(比如日本)
或其它的國外商品。到國外買房的資金通常是回不來了,要活絡經濟只讓房價
大幅下跌,恐怕效果有限。
退休老人 wrote:
個人了解供參考,自己審慎評估
這不是意外,是建築執照的演變結果
88年以前=建蔽率(舊照)-無公設比
88年改用=容積率(新照)-低公設比
94年改用=容積(獎勵加蓋)-高公設比
102年5月=容積獎勵限縮拖二年-超高公設比
104年7月1日=實施容積(獎勵限縮)-待觀察
jimmmy wrote:
重點不是成交價
而是買房者負擔價=成交價+持有稅
買房只要負擔頭期款嗎
不!欠銀行的錢還是要還
那如果一直轉貸只付小小的利息呢
那更不行!會被利息壓一輩子
同樣的!高持有稅一樣是壓一輩子
以日本的利率水準
在日本買一間3000萬的房子
持有稅可能相當於欠政府2000萬永久繳寬限期
等同於負擔5000萬
以台灣的利率水準
在台灣買一間4800萬的房子
持有稅可能相當於欠政府200萬永久繳寬限期
也是負擔5000萬
也就是在日本買一間3000萬的房子與在台灣買一間4800萬的房子負擔價是一樣的
顯然用”成交價”來比較各國房價是不合理的
用”成交價+持有稅”來看就會發現各國房地產”成交價”的合理性
其實還漏了贈與稅
房子平均每35年贈與一次
也就是每35年要給政府一筆贈與稅
把每一次的贈與稅額除以35
可算出每年大約要給政府的贈與稅額
換算下來可能等同欠政府2000萬永久繳寬限期
所以在日本買一間成交價3000萬的房子
同時也欠政府4000萬
其中2000萬每年繳一次利息
另外2000萬每40年繳一次利息
總負擔是7000萬...(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