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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樓主前面的敘述,可能是想要營造房東很好房客賺到了的印象。後面在接上想問的問題,可能是希望大家站在他這邊。

但是法律沒有在分好人壞人的,只要違法那罰則都一樣。

直接問有何方法解決就好,也不用講一大串==。
100多萬的東西
只看照片就買了
應該不會有這種買家吧 0.0


我對房客不薄
房客不能替我想嗎

讓我很切心



wchpfish wrote:
可以問看看是否方便拍...(恕刪)
如果是我,我不會給房東帶看的,通融個一二次倒就算了。。。

之前我租的商辦,房東一直想賣掉,說一套做一套,說什麼有朋友要看屋,
我配合對方的時間,結果來就四處拍,拍一拍後,就上了仲介銷售網站去了,
我看到就很火,什麼東西都給拍光光,簡直是莫名其妙,反應後,才下架…
之後又要安排帶看,我配合了二次…就直接了當的表示造成很大的困擾,
不配合了。。。就降子,你說呢…不要用自己的角度去看,也要~~~
【將心比心,會不會造成對方的困擾,不是自己覺得一下子就好了的想法去要人家配合】
哈哈
看到就看到嚕

我跟他對話都是用訊息
頂多公布
我也不怕他

大不了就走完合約而已




timeriver235 wrote:
樓主最好保佑你的房客...(恕刪)
從頭到尾
我都沒有強迫

我都說
如果不方便可以拒絕

請看首篇




光華小林 wrote:
如果是我,我不會給房...(恕刪)
謝謝你的回覆
這篇很實用


shadowjon wrote:
房屋租賃合約都會載明...(恕刪)
我已經有說
願意賠償她兩個月的租金了

帶看期間房租減半
這個小弟可以考慮看看

小弟目前想到的是
跟房客說明
一個月帶數次上限2次
如果不方便一個月至少1次
時間依房客時間為主

謝謝你的回覆


殺破狼~丹 wrote:
法律的問題樓上已經說過很多,樓主站不住腳
在情理面,樓主換個角度,如果自己是房客
今天租了個房子,房東卻說房子想賣了
又得開始找新的居所
找歸找,房東房子沒賣掉,自己還是得繼續租,也不能說搬就搬
這段時間還得隨時配合房東要求帶人進來
把你私密的居住空間全開放給陌生人參觀
一次兩次就算了,一次又一次的來,簡直幫房東看家沒兩樣
看家就算了,每個月還得付6000塊給房東
次數多了難免臉色就難看,然後房東就不爽了
丟個一萬二就叫你滾
你認為這樣合情合理嗎?
=================================
給樓主個建議:
帶看到售出這段期間,樓主可以和OL協議,房租減半少收個3000,算是補償他不便的損失
但OL要同意一旦房屋售出(簽訂買賣契約),如買方不想承受租約,OL必須於限期(兩個月)內搬出
(不然有一年租約在,樓主的房子也是很難賣吧!)
樓主則另外補貼兩個月租金給OL作的提前解約的補償金
這樣OL臉色應該就會好一點
樓主的房子也比較好賣一點
應該算是兩全其美吧!
小弟翻了一下合約書
文具店買的
剛好沒有房東回收房子這條

以後簽約會記得加上這條


殺人熊 wrote:
房東提早收回房子應該...(恕刪)
可能是有點不愉快
還沒到爛這個地步啦0.0

小弟本著和氣生財
多一個朋友比多一個敵人好

所以
基本上這些方法是用不到
頂多走完合約而已

謝謝你分享的這些方法


abel00055 wrote:
這種爛房客就是直接讓...(恕刪)

許尼爾 wrote:
小弟有間裝潢套房租給一個OL...(恕刪)


果然要OL才有魅力! 能叫男房東做牛做馬!

要是把OL換成宅男, 我想你現在一點問題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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