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e21 wrote:..試問, 我們2337萬 - 350萬 = 1987萬人的基本權益在哪 ?.....(恕刪) 1987萬人養350萬人,還好吧,才6個養一個。你在公司不也是二、三百個員工養幾個股東,50個養一個,那你不就更火大?還是你家股東工作量是你50倍?中國也是幾千個民工養一個富豪,才會這樣有錢呀。要不你以為天下的錢是天上掉下來的?資本主義就是資本越大,基數越大,越有錢,有很奇怪嗎?!
良心建意 wrote:有350萬人要上街...(恕刪) 課稅已經改成針對"獲利"部分課稅, 已經很寬鬆了好麻~幫幫忙, 無良的商人..如果真有350萬人上街頭, 我頭給你.再者同意的絕對比失望的多, 靠, 甚麼350萬人上街頭, 怎麼不說1000萬年輕人很開心...
it6168 wrote:想買房的人, 該不會天真的認為, 賣方會把這15%的稅自已吞下去, 然後還殺價求售吧.(恕刪) 想賣房的人, 該不會天真的認為, 買方會把這15%的稅自已吞下去, 然後還加價求購吧.
景氣好時,賣方可以把成本轉嫁給買方,但將來囤房稅/房屋稅/地價稅...持有成本增加,市場供過於求,壓力是在賣方,市場對買方有利的話,說什麼把交易利得稅成本轉嫁給買方也只是自我安慰,看看現在台北市就有多少房屋認賠殺出大逃亡獲利400萬以上課15%,懲罰自住??房子幾乎只是擺著沒幹嘛就"不勞而穫"賺了400萬以上的話,還!不!課!稅!嗎!? 叫辛苦工作每年繳所得稅5%~45%之間的人情何以堪"如果第一手買1000萬 然後轉手 賣 1399萬 是不是不用課利得稅???然後第二手買1399萬 轉手 賣 1798萬 不是也不用課利得稅???""要自住連續6年且中間無營業與出租...等才適用免稅400萬,而且每6年只有一次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