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默暴民 wrote:
我爸曾被有錢親烕酸
...(恕刪)
samuel991 wrote:
真的認同打房是假的...(恕刪)
閒人... wrote:
讓專業的來,先講結論,北市到頂,剩下服貿可解套。
樓主算幸運,房屋公告五百多萬,土地價值分配到76%,房屋分配到14%。
房地合一通過後去年七月拿到使用執照的新屋。
沒有名目可轉移了,就是實價登錄跟課稅。
自住持有稅年年繳1.2%,商用3.6%,可折舊。 交屋買方繳契稅6%。
算你貸款20年繳完,3000萬房子貸七成,付出利息約600萬。
持有稅繳概算20%,600萬。
這樣背景下,繳完貸款已經虧了四成。
最近一堆不交屋原因就在此。 還沒計入房價下修的幅度,只要跌10%,就腰斬。
都更不可能,商業用的繳到死。
房子從儲蓄財轉為消耗財的時代來臨。
投資房地產賺錢以後都剩下高手了。
剩下服貿可以炒,觀光題材。 但這個變數不知道,台灣民主社會,票多的方向就是正義。
如果反對團體因為服貿會帶動房市一波漲勢而力堵服貿,沒過北市就確定掛了。
政策不改北市未來二十年都不會投資,往印度去了。
身為職業投資人的看法。
Dent wrote:
被加稅K到了
下個月要交屋的兩房一般住宅,含一個平面車位,契稅居然要314085,雖然繳得起,
但是這種一般平民百姓住的房子高舉打房大旗胡亂加稅,實在令人不爽,
如果把房子賣了有獲利,課重稅那是無可厚非,
但是自住找一大堆名目加稅實在是令人無言,
就算買得起台北市,收入也已經被課過稅了,
用自己賺來的錢買自用住宅還必須備懲罰,感覺這樣的稅制真的不合理,
那以後台北市等於在做階級淨化的動作就對了,買得起也讓你住不起,這就是鄉民高喊的提高持有稅居住正義嗎?
台北市稅捐處 wrote:
"北市房屋稅非全面調漲
針對近日新聞媒體報導,臺北市房屋稅暴漲,同樣路段、同一坪數的房屋,只因分別在103年7月1日前、後拿到使用執照,房屋稅就差30幾倍的說法,臺北市稅捐處說明,房屋稅是依房屋現值乘上所適用的稅率計算而來的,會影響稅額多寡的因素,主要包括有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路段率及所適用的稅率,因每戶房屋情況不同,並不是所有臺北市的房屋在這波稅制改革中,都會增加好幾倍的房屋稅負。
該處進一步說明,臺北市自100年7月1日起針對高級住宅按所處地點的路段率加價課徵房屋稅,另自103年7月1日起調高新建房屋的構造標準單價及調整99條路數的路段率,並配合房屋稅條例第5條修正,提高持有該市非自住使用的房屋稅率,採2.4%及3.6%的差別稅率。其中新的標準單價跟原單價比較,調高幅度為1至3倍,平均漲幅是1.6倍,只有103年7月1日取得使用執照之房屋才適用新的標準單價,預估臺北市每年新建的房屋有7,000戶,僅占房屋總稅籍數的0.6%;另截至103年11月30日止,自然人及法人持有該市非自住使用的房屋合計有10.4萬戶,其房屋稅將依其持有戶數多寡適用2.4%或3.6%稅率課徵,較自住房增加1倍至2倍,約占本市房屋總稅籍數的9%。
舉例說明,103年7月1日取得使用執照的鋼骨造房屋,總層數22層,路段率300%,面積122坪,以新標準單價計算房屋總現值為22,959,300元,如適用自住房屋稅率1.2%核算房屋稅為275,511元,相較適用原標準單價所計算房屋稅額116,490元,增加1.4倍;但如為高級住宅,則按路段率加價後的房屋現值為91,837,200元,在相同稅率下,稅額為1,102,046元,相較適用原標準單價的高級住宅稅額465,957元,亦增加1.4倍。再者,如果適用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率2.4%及3.6%,房屋稅額也會隨稅率的提高而增加。所以,此次房屋稅調整,受影響最大者為103年7月1日以後新建的高級住宅房屋。檢附房屋現值及稅額計算公式、案例及臺北市高級住宅、一般住宅適用新標準單價稅額影響評估供參。
該處再次說明,就以上的稅基跟稅率調整,房屋稅會大幅增加的,是在去(103)年7月1日以後核發使用執照的高級住宅,同時不是自住使用,而且持有非自住戶數在3戶以上適用3.6%稅率的房屋持有者,至於去年7月1日以前取得使用執照並做自住使用的一般房屋,則其稅額並無影響。"
Dent wrote:
我知道契稅是交易稅,但這是預售屋交屋,
房子買來也是自用,交這麼重的稅,又不是豪宅,
只是平常百姓自用,感覺課得太高, 而且未來
房無稅也提高不少,唉...
Dent wrote:
其實買房子使用了國家的土地資源,
繳稅是應該的, 但是自用應該輕稅為原則,
有獲利稅重些合理,土地本就不應炒作,只是
政府只為加稅都亂搞!
Dent wrote:
買得起3000多萬的房子當然繳得起,
但是我賺錢也是正正當當,每年也交
40%的所得稅給政府了,但不代表可以在不公平的原則下亂徵稅啊.
很多台北市買新房的是舊換新,也不一定收入都很高,
那這些該被趕出台北市,還是活該住不起新房,這是居住正義嗎?
政府鼓勵都更,又大幅度調高新屋持有稅,
降低容積率,這要如何都更,給你調高持有稅到5%很多人也繳得起,但是合理嗎?
我這間房約3000多萬,給你提高持有稅到5%好了,房價給你腰斬打到1500好了,一年75萬
的持有稅是一般人繳得起嗎?還是把房價打下來給收入更高的有錢人收?這又是哪門子的住宅政策?
憑良心講,土地房屋不應該炒作方向是對的,但是這樣胡搞瞎搞,只會讓貧富差距更大而已,
萬一房價又沒下來呢? 持有稅高的地方時機到了照漲不誤啊?
Dent wrote:
外管費好像要看當初是簽建商出或住戶出,
後來好像改由建商出,我簽約時好像都可以.
其實大幅調高房屋造價來課稅或是提高持有
稅都不是不可以,但政府不應該沒有信賴保護原則,
當初買房的並不知道會突然房屋稅提高這麼多啊?
如果知道,也許就不買了啊,房子蓋到一半突然加稅,
我們小戶還好,像大直那邊人家企業由政府鼓勵蓋商辦
,企業評估可行才蓋,現在快蓋好了才說房屋稅由一年
6000萬提高到一億兩千萬,這說得過去嗎?
還是要說企業有錢沒差?那上市公司獲利90%繳庫好了,
反正有錢人沒差,根本亂來,打房,防止土地炒作本來就沒錯,
但是無限上綱亂打一通,遲早給這些蛋頭學者搞死!
之前奢侈稅也是這樣,投資客打到了,但有些人即使要賠錢賣
也課15%,根本胡搞!
Dent wrote:
賺的時候應該要看賺多少,短期的話,
課所得的50~70%也不為過,但要有賺啊,
賺賠都課,本就不合理!
如果你買基金公開說明書事後可以改來改去,
你覺得合理嗎?
還詳閱公開說明書哩!
Dent wrote:
其實這些稅對我來說,並不是多少錢,但主要是一個合理性的問題,
比如說要大幅調高房屋造價評定,
要提高持有稅,
要奢侈稅,
要限制貸款成數,
要用這些手段
來平抑房價都可以,
但是政府施政除了之前早有規定與法律,民眾早就違法或違規,只是
政府還未舉發的情事之外(如違建),新的法律都不該溯往處分才對,不然這種政府未免太
可怕了,今天贊成打房的也許幸災樂禍,但是如果民眾默許政府這樣搞,我相信總有一天
一定會有一些政策無故傷到你.比如說,如果柯P
突然宣佈台北市即日起禁止通行摩托車,這時有個年輕人才剛貸款買部摩托車想每天到台北市上班,
那你要對他說騎摩托車本就危險,你認命吧,是嗎?
像之前奢侈稅,央行限制貸款,都是如此,奢侈稅
還好,自住客本就沒有要買賣,但限制成數就真的很過分,為了金融安定,當然可以用限制貸款成數的手段,
但有很多人家兩三年前買的預售屋,南部本來有房子,工作的關係上北部買房,收入銀行評估
也可以,結果交屋時突然貸八成變成五成六成,這樣合理嗎?
不用為了打房仇視所有買房的,買房的有很大一部分是社會中堅力量,失去這些人的信任,對國家沒好處的!
Dent wrote:
反智到極點!
誰在該該叫?
六萬房屋稅還不到我一日所得,該該叫啥?
最堵爛的就是明明事情要照道理走,跟對象
有沒有錢一點關係都沒有,這邊酸民實在令人反感!
看來在這裡也沒啥好討論,層次真的太低,算我自找沒趣!
不再回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