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

被加稅K到了

樓主是有錢人不會付不起,LEVEL絕對到,只是不合理付的不爽,政府無法從無房的鍋牛族刻到稅,聰明的有錢人又很會避稅(聯公子),結果只好從有錢的中產階級下手,這個階級賺的錢也是辛辛苦苦才累積的財富.
沈默暴民 wrote:
我爸曾被有錢親烕酸
...(恕刪)

samuel991 wrote:
真的認同打房是假的...(恕刪)

Dent wrote:
下個月要交屋的兩房...(恕刪)

這是交易稅吧,又不是房屋稅.....

閒人... wrote:
讓專業的來,先講結論,北市到頂,剩下服貿可解套。

樓主算幸運,房屋公告五百多萬,土地價值分配到76%,房屋分配到14%。

房地合一通過後去年七月拿到使用執照的新屋。

沒有名目可轉移了,就是實價登錄跟課稅。

自住持有稅年年繳1.2%,商用3.6%,可折舊。 交屋買方繳契稅6%。

算你貸款20年繳完,3000萬房子貸七成,付出利息約600萬。

持有稅繳概算20%,600萬。

這樣背景下,繳完貸款已經虧了四成。

最近一堆不交屋原因就在此。 還沒計入房價下修的幅度,只要跌10%,就腰斬。

都更不可能,商業用的繳到死。

房子從儲蓄財轉為消耗財的時代來臨。

投資房地產賺錢以後都剩下高手了。

剩下服貿可以炒,觀光題材。 但這個變數不知道,台灣民主社會,票多的方向就是正義。

如果反對團體因為服貿會帶動房市一波漲勢而力堵服貿,沒過北市就確定掛了。

政策不改北市未來二十年都不會投資,往印度去了。

身為職業投資人的看法。


太簡單了

讓不專業的來

台北的波段已過,就這麼簡單,跟其他一切都沒有關係

早在幾年前奢侈稅出手前,台北市房產一般物件就是頂點了 (我實際追蹤過不少中古物件)
更早前很多物件兩年內可以轉三手
也有一年轉兩手的
太多了

後面就上不去,跟奢侈稅無關,跟奢侈稅後面的政策更沒有關係

而特殊物件如捷運周邊還有在繼續上漲,最近也是頂點,除很搶手的物件如天母某些物件 (我只看士林)

台北市房產還要投資什麼?

重點是"投資"歐!
版主不是付不起....
是大多有錢人都很有只會可以避到稅
但他太天才了...
竟然會被課到稅
這傳出去...還能在富人圈生存嗎?

哈哈哈哈...一定被富人朋友笑死了!
真的沒有必要酸人~
現在樓主討論的是稅制的合理性,如果這樣也要酸,缺乏理性討論讓政府胡搞瞎搞,
等到沒人想努力、想付出時,就真的窮途末路了~

買房的人未必都是投資客,
想想臺灣的科技業吧~
經理以上主管年薪三四百,但他們工作認真、上班時間12小時以上、下班後還要和國外電話討論,
犧牲了和家人相處的時間、爆肝工作,對臺灣的科技產業發展很有貢獻,因為領的也是死薪水、所得稅一毛都沒有跑,
而今天只是依自己的能力買個好房子讓自己和家人住得舒適一點,
卻要被課一大筆不合理的稅,還要被酸民說酸,這樣的氛圍如何激勵年輕人想要向上爬?

365日久見人心 wrote:
這看來像賣屋的稅吧...(恕刪)


不懂就別亂說
契稅是買方要繳的
核定單價 = 標準單價× (1+各加減項加減率)±樓層高度超高或偏低價
1. 標準單價:由各縣市不動產委員會訂定。(請參照房屋座落所屬縣市公告之「XX縣市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評定表」)

你以為不動產委員會的人是哪些人, 還不都是那些建商, 他不調高單價, 房子怎麼賣的貴貴的

yawoo555 wrote:
公告現值跟建商賣多少有關聯?

房屋現值=核定單價(元)×面積(㎡) ×(1-折舊率×折舊經歷年數) ×地段調整率×分層分攤率政府算的

反正苦主不是你,當然什麼都可以說。
===========================愛騎車減肥的呆呆
換個角度想

樓主還算是賺到了
說不定再過沒多久 就用實價課稅了

你明明3-4000萬的房子 只用500多萬的價值下去課稅 已經算賺到了
全世界只有台灣是這麼算的 不然你契稅應該要繳200萬才是

這樣不知道有沒有安慰到你
花博小矽谷創新創業園區、南港國家生技園區、南港軟體園區、空總文創園區、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內湖科技園區,全台政經資源都灌注在台北,台北房價絕對還是看漲,現在區區幾萬房屋稅跟往後上千萬的增值利益比起來,根本是九牛一毛。
Dent wrote:

加稅K到了

下個月要交屋的兩房一般住宅,含一個平面車位,契稅居然要314085,雖然繳得起,

但是這種一般平民百姓住的房子高舉打房大旗胡亂加稅,實在令人不爽,

如果把房子賣了有獲利,課重稅那是無可厚非,

但是自住找一大堆名目加稅實在是令人無言,
就算買得起台北市,收入也已經被課過稅了,

用自己賺來的錢買自用住宅還必須備懲罰,感覺這樣的稅制真的不合理,

那以後台北市等於在做階級淨化的動作就對了,買得起也讓你住不起,這就是鄉民高喊的提高持有稅居住正義嗎?


只能說斷章取義、胡亂拼接、訴諸無知謬誤

高級住宅的單價整跟鄉民何關?
高級住宅的單價整跟鄉民何關?


台北市稅捐處 wrote:
"北市房屋稅非全面調漲

  針對近日新聞媒體報導,臺北市房屋稅暴漲,同樣路段、同一坪數的房屋,只因分別在103年7月1日前、後拿到使用執照,房屋稅就差30幾倍的說法,臺北市稅捐處說明,房屋稅是依房屋現值乘上所適用的稅率計算而來的,會影響稅額多寡的因素,主要包括有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路段率及所適用的稅率,因每戶房屋情況不同,並不是所有臺北市的房屋在這波稅制改革中,都會增加好幾倍的房屋稅負。

  該處進一步說明,臺北市自100年7月1日起針對高級住宅按所處地點的路段率加價課徵房屋稅,另自103年7月1日起調高新建房屋的構造標準單價及調整99條路數的路段率,並配合房屋稅條例第5條修正,提高持有該市非自住使用的房屋稅率,採2.4%及3.6%的差別稅率。其中新的標準單價跟原單價比較,調高幅度為1至3倍,平均漲幅是1.6倍,只有103年7月1日取得使用執照之房屋才適用新的標準單價,預估臺北市每年新建的房屋有7,000戶,僅占房屋總稅籍數的0.6%;另截至103年11月30日止,自然人及法人持有該市非自住使用的房屋合計有10.4萬戶,其房屋稅將依其持有戶數多寡適用2.4%或3.6%稅率課徵,較自住房增加1倍至2倍,約占本市房屋總稅籍數的9%。

  舉例說明,103年7月1日取得使用執照的鋼骨造房屋,總層數22層,路段率300%,面積122坪,以新標準單價計算房屋總現值為22,959,300元,如適用自住房屋稅率1.2%核算房屋稅為275,511元,相較適用原標準單價所計算房屋稅額116,490元,增加1.4倍;但如為高級住宅,則按路段率加價後的房屋現值為91,837,200元,在相同稅率下,稅額為1,102,046元,相較適用原標準單價的高級住宅稅額465,957元,亦增加1.4倍。再者,如果適用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率2.4%及3.6%,房屋稅額也會隨稅率的提高而增加。所以,此次房屋稅調整,受影響最大者為103年7月1日以後新建的高級住宅房屋。檢附房屋現值及稅額計算公式、案例及臺北市高級住宅、一般住宅適用新標準單價稅額影響評估供參。

  該處再次說明,就以上的稅基跟稅率調整,房屋稅會大幅增加的,是在去(103)年7月1日以後核發使用執照的高級住宅,同時不是自住使用,而且持有非自住戶數在3戶以上適用3.6%稅率的房屋持有者,至於去年7月1日以前取得使用執照並做自住使用的一般房屋,則其稅額並無影響。"






說實在,無知根本不分是否是不鄉民,或有沒有房







Dent wrote:
我知道契稅是交易稅,但這是預售屋交屋,
房子買來也是自用,交這麼重的稅,又不是豪宅,
只是平常百姓自用,感覺課得太高, 而且未來
房無稅也提高不少,唉...



Dent wrote:
其實買房子使用了國家的土地資源,
繳稅是應該的, 但是自用應該輕稅為原則,
有獲利稅重些合理,土地本就不應炒作,只是
政府只為加稅都亂搞!



Dent wrote:
買得起3000多萬的房子當然繳得起,
但是我賺錢也是正正當當,每年也交
40%的所得稅給政府了,但不代表可以在不公平的原則下亂徵稅啊.

很多台北市買新房的是舊換新,也不一定收入都很高,
那這些該被趕出台北市,還是活該住不起新房,這是居住正義嗎?

政府鼓勵都更,又大幅度調高新屋持有稅,
降低容積率,這要如何都更,給你調高持有稅到5%很多人也繳得起,但是合理嗎?

我這間房約3000多萬,給你提高持有稅到5%好了,房價給你腰斬打到1500好了,一年75萬
的持有稅是一般人繳得起嗎?還是把房價打下來給收入更高的有錢人收?這又是哪門子的住宅政策?

憑良心講,土地房屋不應該炒作方向是對的,但是這樣胡搞瞎搞,只會讓貧富差距更大而已,
萬一房價又沒下來呢? 持有稅高的地方時機到了照漲不誤啊?


Dent wrote:
外管費好像要看當初是簽建商出或住戶出,
後來好像改由建商出,我簽約時好像都可以.

其實大幅調高房屋造價來課稅或是提高持有
稅都不是不可以,但政府不應該沒有信賴保護原則,
當初買房的並不知道會突然房屋稅提高這麼多啊?
如果知道,也許就不買了啊,房子蓋到一半突然加稅,
我們小戶還好,像大直那邊人家企業由政府鼓勵蓋商辦
,企業評估可行才蓋,現在快蓋好了才說房屋稅由一年
6000萬提高到一億兩千萬,這說得過去嗎?

還是要說企業有錢沒差?那上市公司獲利90%繳庫好了,
反正有錢人沒差,根本亂來,打房,防止土地炒作本來就沒錯,
但是無限上綱亂打一通,遲早給這些蛋頭學者搞死!

之前奢侈稅也是這樣,投資客打到了,但有些人即使要賠錢賣
也課15%,根本胡搞!

Dent wrote:
賺的時候應該要看賺多少,短期的話,
課所得的50~70%也不為過,但要有賺啊,
賺賠都課,本就不合理!

如果你買基金公開說明書事後可以改來改去,
你覺得合理嗎?

還詳閱公開說明書哩!


Dent wrote:
其實這些稅對我來說,並不是多少錢,但主要是一個合理性的問題,

比如說要大幅調高房屋造價評定,

要提高持有稅,
要奢侈稅,
要限制貸款成數,

要用這些手段
來平抑房價都可以,

但是政府施政除了之前早有規定與法律,民眾早就違法或違規,只是
政府還未舉發的情事之外(如違建),新的法律都不該溯往處分才對,不然這種政府未免太
可怕了,今天贊成打房的也許幸災樂禍,但是如果民眾默許政府這樣搞,我相信總有一天
一定會有一些政策無故傷到你.比如說,如果柯P
突然宣佈台北市即日起禁止通行摩托車,這時有個年輕人才剛貸款買部摩托車想每天到台北市上班,
那你要對他說騎摩托車本就危險,你認命吧,是嗎?


像之前奢侈稅,央行限制貸款,都是如此,奢侈稅
還好,自住客本就沒有要買賣,但限制成數就真的很過分,為了金融安定,當然可以用限制貸款成數的手段,

但有很多人家兩三年前買的預售屋,南部本來有房子,工作的關係上北部買房,收入銀行評估
也可以,結果交屋時突然貸八成變成五成六成,這樣合理嗎?


不用為了打房仇視所有買房的,買房的有很大一部分是社會中堅力量,失去這些人的信任,對國家沒好處的!


Dent wrote:
反智到極點!

誰在該該叫?
六萬房屋稅還不到我一日所得,該該叫啥?

最堵爛的就是明明事情要照道理走,跟對象
有沒有錢一點關係都沒有,這邊酸民實在令人反感!

看來在這裡也沒啥好討論,層次真的太低,算我自找沒趣!

不再回應了!


個人推測,開版樓主大鍋炒、混淆各種事情的目的,就是訴諸政府不該有任何房地產調整政策.....
還有可能,不只一房,因他一直強調北市持有稅

總歸一句,我個人推測,開版樓主可能是多屋族,才會哀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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