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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的房客來討已退的押金~

不用理會
押金要討回有追訴期
2年內不告就不能告了
所以不用理會
不能要求測謊嗎?
還是測謊的結果不能當成證據?
jerry945 wrote:
這種金額的訴訟叫做"小額訴訟"
你就讓他去提告吧!
謝謝
沒害怕,只是覺得很煩~
怎麼會有這種人..租金難收,好不容易請走了,還來搞這種無賴的~
老昇昇 wrote:
直接告訴對方
1.押金已經早就退了
我就是這樣跟他說的~
直接告訴對方.押金已經早就退給你了...我不怕上法院,歡迎提告!!
然後他說,絕對會告,就走了~

mark0826 wrote:
恩,若確定要法院見或調解會,一開始就要想好說詞,然後從頭到尾都要守著這個邏輯
不要想到一個掰一個,這種的連贏面都講到輸,法官會認定你全都是亂掰的...

既然你收租上有簽字,那說欠租金這個就當然不能講了
我是覺得你一樣給他去告,他會為了1萬塊,先掏腰包去繳錢提告,就已經是個大問號了
就算真的提告或走調解
你就實話實說,押金你確實給了,最好態度真誠一點,
沒錯,我也不想裝可憐,
事實怎樣就怎樣,看要調解還是上法院都可~
其實我不想調解~我又沒錯,跟這種無賴還調什麼解?
台灣乞丐很多的 肇責佔7成只因為擦破皮~死要錢的一副理所當然的臉~替他覺得可悲~
轉角遇到女鬼 wrote:
3年前的房客,租1年,退租日99年11月30日
簽約時押金1個月
昨天拿著契約來說我當時沒退押金,要我現在還他押金~
但是..押金在退租當時我親手還給他的,
只是沒在租賃契約上寫,雙方也沒任何字據
就這樣..他一口咬定我沒退押金..說不給就上法院
只有1萬元,不想上法院,卻也不爽被這樣勒索..
有什麼方法反制嗎??...(恕刪)


上法院吧。跟他耗看誰時間跟錢多
這不用提證據吧

沒退押金他會搬見鬼喔

再來你沒退這3年他有任何電話連絡方式跟你催討嗎

若都沒有 你覺得誰會相信你欠他押金

轉角遇到女鬼 wrote:
3年前的房客,租1年...(恕刪)

你要是給了 以後就給不完了
前面86樓jerry945大大已經說得很正確、很完全了,只補充3點:
1.調解部分:
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的可以不用去,不會有不利後果。
法院調解一定要去,依民事訴訟法第403條第1項第11款這是強制調解,且依同法436條之12規定,調解日不 到者,屬於放棄權利,對造可以聲請(法院也會告知可聲請)一造辯論判決...換言之,你不到,對方說了算。立刻結案-輸。
2.證人部分:
因為你目前尚無其他有利證據,真沒辦法,只能建議言詞辯論當天帶一個證人到庭
例如:前任房客(ex:房東人一向很阿莎力、很老實啊,不會這樣的。像我退租當天就把押租金還給我了...)、
例如:交還押租金時在場之人...ex自己媽媽(ex:我記得很清楚,當天大約是幾點點交完畢,然後我兒子就親手將押租金1萬元交給他了...)
3.答辯狀部分:
小額訴訟言詞辯論通常只開一次,建議收到開庭通知後,先寫個「答辯狀」(格式司法院可下載、但用一般信紙其實也沒關係)當寫信,分點分段簡單扼要把「你的事實」陳述一遍(分點分段)。並說明當天會到一名證人到庭,證明什麼...。
你們是收現金的
也代表沒報稅吧!

轉角遇到女鬼 wrote:
3年前的房客,租1年...(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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