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myone wrote:其他國家若都沒算上所謂"公設比"的話, 那台北市真實的房價所得比應該再加上30%, 就是19.5倍!...(恕刪) 你這算法不對哦應該是21.4你是這麼算 15 * (100%+30%) = 19.5實際上不是是 100% 中 70%實坪, 30%公設所以是 15 / 70% = 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