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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付丁字戶的好方法?


Erichuangtw1980 wrote:
請問:1. 建商產權...(恕刪)


1.建商產權不清 坪數不實 不見得就會敗訴...

依潘家的法律知識...輸是應該的..

搞不好潘家連合約都沒仔細看卨

2.袋地通行權有些情況好像不用付費..
出租? 房東在樓下走來走去的房子怎麼租?
而且潘家目的可能只是 要買過路權... 對出租 或投資 也許沒有興趣..

3.潘家不拿回拍賣所得,沒有獲利...那他們有貪嗎?貪什麼??
貪過路權,本來他就該有的啊...大不了付一點 過路費有什麼不行??

4."袋地通行權得花錢" 得花多少錢?,建商會有一塊地不能建房子 出售...

建商買地來收 袋地 通行權費 划算嗎??

建商袋地通行權的獲利 比建好房子出售還要高嗎?

5.突然覺得閣下id很面熟,原來是 文林苑靠建商那邊的人啊...也難怪這麼幫建商說話了
感覺 你好像覺得建商永遠是對的樣子,建商只是都照法律來玩而己..

6.>>自家的原土地不會因為是袋地無法房屋改建而產值低落
潘家願意這樣啊..而且不拿拍賣賺的一百多萬..
他們有貪什麼嗎?

如果要罵他們笨..或許還有理...罵他們貪...就有點怪了...
他們專做不利己的事..是要貪什麼......
真的要貪的話 不會做的那麼差....要如你說所的 二間房產去 增加資產
或二間一起賣啊..租可能不好租..但還是可以試試..
他們現在到底貪了什麼??

newjohnpc wrote:
你確定他們有拿那120萬嗎? 有住四年免費房子嗎? 還是只是拿來路過?

潘家不願意領回拍賣所得,可見得沒有賺錢,要的是袋地通行權

1.建商賣的房子 "產權有沒有問題","坪數有沒有縮水","事先有沒有告知潘家"??

2.潘家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有爭取通行權的權力??

3.若潘家不答應,建商拿不到建照 蓋不成房子 連7折還是5折價都沒得賣只能跟潘家收取
袋地通行費而己,那建商取得利益的最好方法是 7折還是5折賣給賣潘並讓潘家取消自己的權益
對吧!! 而不是跟潘家收袋地通行費...建商是基於"利益考量"還是因為"好心"呢??

4.潘家買房最根本的目的是為了 賺取利益還是為了要通行呢?
如果要賺取利益為什麼 不拿回拍賣所得?? 要通行為什麼不直接要求通行權呢?

5.潘家二間房有可能 賣掉一間房獲取利益嗎?賣前面擋住自己??賣後面 誰會買沒路走的房??

6.從新聞報導看來,潘家"可能"一開始"被設計"買房當通路,喪失自己的通路權後,又"自以為"
可以後悔不買 來要通路權,落入最差的情況..


潘家 跟 建商 在"法律知識"還有"各自的權利"部分 的知識 我想是差很多的.

法律是給懂的人在用的...潘家的錯就是對"法律知識"的無知 還有對"自己權利"的無知

他們有貪了什麼東西嗎?拍賣所得他不拿啊..便宜房子他們也不要啊..
...(恕刪)


他們有拿那120萬嗎? 潘家是不願意領回還是尚未領回?
連建商都尚未領回拍賣金.
有報導指出要在2月才能領回拍賣金.
而且潘家一開始不說有拍賣金,
當電視新聞記者詢問她時,她反被嚇到才回說千萬也不要.


有住四年免費房子嗎? 還是只是拿來路過?

就算只是拿來路過,也不能否認那4年那房子是在她名下的事實.
否則拍賣所得就不會給她了.

1.建商賣的房子 "產權有沒有問題","坪數有沒有縮水","事先有沒有告知潘家"??
---> 法院已作出判決


3.而不是跟潘家收袋地通行費...建商是基於"利益考量"還是因為"好心"呢??

建商的確是基於利益考量, 但你又怎知潘家絕對說的是實話?
你又怎知建商當初沒有提議以地易地或要潘家買下3米通行地?
如果當初該做的都做了,現在潘家又有何權利要求?


如果潘家是好易與的老實人,今天鄰居不會拒挖牆讓路



newjohnpc wrote:
1.建商產權不清 坪...(恕刪)


袋地通行權是必須付費,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如果潘家堅持不付費,那就是佔人便宜。

花錢買袋地通行權(屋子是袋地無法建築改建) vs 花錢買地(擺脫袋地+原房屋土地和新房屋的升值)

那個划算。

潘家不懂法律不代表法院不懂法律。



Erichuangtw1980 wrote:
袋地通行權是必須付費,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如果潘家堅持不付費,那就是佔人便宜。
花錢買袋地通行權(屋子是袋地無法建築改建) vs 花錢買地(擺脫袋地+原房屋土地和新房屋的升值)
那個划算。
潘家不懂法律不代表法院不懂法律。


有些情況袋是不用付費的..至於潘家是不是這種就不知道了..
如:
然而依民法第789條,基於讓與或是分割,所造成的袋地之情況,這時法律則限制袋地所有人的通行權,僅得通行受讓人或讓與人或他分割人之所有地。並且對於該袋地通行權人,對於周圍地所受損害,是不需要支付償金的。

若說潘家不懂法律或許是真的? 但說他們貪..他們貪什麼... 你現在是要說他們貪嗎?




newjohnpc wrote:
有些情況袋是不用付費...(恕刪)


法規得看完整的吧,

現行法條 第 788 條
有通行權人於必要時,得開設道路。但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
付償金。
前項情形,如致通行地損害過鉅者,通行地所有人得請求有通行權人以相
當之價額購買通行地及因此形成之畸零地,其價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
能協議者,得請求法院以判決定之。

現行法條 第 789 條
因土地一部之讓與或分割,而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者
,土地所有人因至公路,僅得通行受讓人或讓與人或他分割人之所有地。
數宗土地同屬於一人所有,讓與其一部或同時分別讓與數人,而與公路無
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者,亦同。
前項情形,有通行權人,無須支付償金。

潘家的狀況是該試用民法788條而不是789條吧?

如果不願付代價要袋地通行權,才是貪,請問目前潘家的做法是?

Erichuangtw1980 wrote:
潘家的狀況是該試用民法788條而不是789條吧?

如果不願付代價要袋地通行權,才是貪,請問目前潘家的做法是?


我並沒有說 潘家是 789條啊..我是說你說的"袋地通行權是必須付費,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句話是錯的..
"有時候"袋地通行權是不用付費的...

潘家有說不願付袋地通行權的費用嗎? 好像沒 說吧!!!

一堆人在說他家貪..是在貪什麼啊...貪 "不付袋地通行權費"

所以買房 然後不付 被法拍 ,主要目的在 "不付袋地通行權費"??

你也認為他們搞這麼差 目的就是為了 "不付袋地通行權費"??









[蓋房子前曾與潘家到法院協商,潘家同意買下靠近馬路的房子,公司以半價賣出]

潘家都有到法院協商,表示袋地通行權問題已經解決!


[花兩百多萬元向建商買一戶通行,後來她們認為建商坪數灌水,憤而拒繳房貸,最後鬧上法院潘家敗訴,法院也將該戶透天厝法拍。]

坪數灌水,拒繳房貸.........自己跟銀行借錢,跟建商有啥關係?

買法拍屋的新買家願意花308萬買下,代表坪數灌水這個問題不大,新買家願意花更多錢來標下法拍屋.


現在再主張袋地通行權,對象為誰?應該不是建商!



newjohnpc wrote:
我並沒有說 潘家是 789條啊..我是說你說的"袋地通行權是必須付費,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句話是錯的.. ...(恕刪)


如果潘家不適用民法789條,那就不必提出來吧,就算你要提出來,也該提醒「潘家不適用」否則不是誤導他人,

既然潘家不適用「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那麼吃了午餐不付費,對嗎?


ASD123456d wrote:
現在再主張袋地通行權,對象為誰?應該不是建商...(恕刪)


的確,

周圍的鄰居都是「袋地通行權的對象」,可是偏偏扯建商??

很奇怪!

Erichuangtw1980 wrote:
"袋地通行權是必須付費,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如果潘家不適用民法789條,那就不必提出來吧,就算你要提出來,也該提醒「潘家不適用」否則不是誤導他人,

既然潘家不適用「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那麼吃了午餐不付費,對嗎?


潘家適不適用要法官來判...但你說的 "袋地通行權是必須付費" 絕對是錯的..

因為"有些情況"是不用付費的

再說 潘家有說 不付袋地通行費嗎 ?

要說潘家不懂法律 或是笨掉進建商的手法中 我都能理解...

說潘家貪..是要貪什麼東西啊..

就像你指責文林苑王家一樣..

好像跟建商作對的 就是貪...建商永遠光榮正確 心地善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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