蠟燭N頭燒 wrote:
我不同意以上很多樓的...(恕刪)
要是漏水修的好誰會想要多加個屋頂
就是修不好最後的辦法就是多蓋個鐵皮不是嗎
老公寓並不好修。
扣西雄 wrote:
另外有大大提到
違建不等於危險
我想這是很簡單的邏輯
一棟樓的負重就是五層樓
你給他蓋六層樓
說沒有危險
很難說服人
如果你要拿出報告來的話
那我們再研究
我也很好奇
大家對於公務員退休可以領18%非常不爽
都想要改革
對於這麼多頂樓住戶的不法得利
並且還危害自己財產的行為漠視
很難以想像
這到底是什麼心裡...(恕刪)
zphone wrote:
頂樓違建的問題
除了為什麼有人可以幾近無償的得到一半的使用空間外
另外就是防災的問題
有大大提出
超重不一定與頂樓加蓋有關
這是有點論述錯誤
因為
會不會垮掉
就是整棟建築物有否負荷過重
而為什麼負荷過重
就是與頂樓加蓋有關
扯那些有沒有實證的問題
其實就是渾淆議題
為什麼我得每棟樓都去測可否加重多少
且此推論是否能保證這棟樓不會因此垮掉
頂樓加蓋屋主 敢提撥財產擔保説我的頂樓加蓋不會造成建築物的危險嗎
有的話我全權負責?
若有發生危險
頂樓住戶一定說是天災地震啦
跟他沒關係
上法院一定又是樓下的要舉證
這何必呢
甘脆一步到位拆掉她不就好了
扯那些幹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