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n1986 wrote:
你的只不過是啥 ? ...(恕刪)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4&t=3431796&p=6#45253024
你家是台北市 ! 這裡在討論新北市 ~ 跟你沒關係 ~
你不都更的人不用了解這麼多 ! 更不用來此誤導他人 ~

evan1986 wrote:
權利變換中有一種東西叫共同負擔.麻煩你瞭解清楚後再來跟我談。
都更處又如何? 除法規外,有整合經驗?(哦,對了,我是這行業的,有資格回答)
台灣不協議合建走"真權變"能成功的有幾件?
自辦都更也是走"權變",送件送一堆,成的有幾件?
原因如圖

走權變,估價師建商指派,營建管銷也都是建方提列,有提列標準又如何?
住戶若要搬遷安置租金補貼也是算在共同負擔內(包含違章建築拆遷補償)
地主住戶鄰居要的越多,那地主分回去得愈少(需不需要貼圖給你看?)
對了~新聞可是不少地主老房子住久了,都有感情了,拆了搬了實在捨不得~


權變很好,你快叫你的建商給你走權變別合建
要不你自己當實施者,反正你有都更處的熱線Q&A
evan1986 wrote:
等房子都蓋好了再跟建商協議換高樓層的房屋 ~ {找補}
房子都蓋好找補多少.是你說了算.還是建商說了算.
有任何問題都可以提出討論 ! 別一付很懂的態勢 ~
我沒有很懂.但我講的都是都更處給我的答案
看來有人怕真相讓人知
這種真相也沒甚麼,何必講了那麼多樓,這已是最最最基本常識了(好比1+1=2吧?)
就全棟價值分,五個字就解釋了這業界的選配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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