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 wrote:你不滿意也可以找一個讓您滿意的建商來進行,其他住戶也不是白癡,有更好的不會選擇嗎?會拿自己的財產開玩笑。 這點也讓人奇怪,這個發文者都說不出一點建設性的也找不到訴求重點沒抱怨分配不公,也沒抱怨建商給的條件不好只抱怨"建商會轉約"跟其他反都更案,差十萬八千里更離譜的,到底建商轉約對這位仁兄有利還是有弊!連他自己都說不清楚
YOGI wrote:永慶就是沒經驗 就會被大陸工程牽著鼻子走如果建築成本被灌水 應該也不會知道吃虧的還是全體住戶 不是一開始就說了,地主建商:66:34的分法!!地主就安心等你的66%吧!蓋到虧錢,也沒你的事只不過你不是討厭永慶嗎?幹嘛替永慶擔心!!最後,我想說商場很多時候是要講信用,尤其大公司...違不違約,影響絕非小可!!大陸工程要敲竹槓???哈哈~~
YOGI wrote:永慶就是沒經驗 就會被大陸工程牽著鼻子走如果建築成本被灌水 應該也不會知道吃虧的還是全體住戶 這應該不成理由應該把前期規劃以及營造分開才對就算單獨建商(元大好了)前期規劃與營造都是同一家公司,你說的問題才比較可能出現
約翰約翰 wrote:. 至於為何永慶把合約轉給其他建商為何沒有罰則? 因為沒辦法訂罰則,講白一點,你要怎麼訂罰則? 若你要訂罰則,你就要你有產生的損失來計算, 意即,若因永慶轉讓合約,造成住戶損失,住戶當然可以就其損失要求永慶賠償,但事實上住戶不會有損 失,所以也不可能有罰則出現。我想,這在所有都更合約裡都一樣。 ..(恕刪) 永慶為消除仲介轉約疑慮請永慶在合約中載明 永慶如轉約 住戶得解除合約反正永慶如果有心要蓋 不會轉約 加這條也沒差吧
YOGI wrote:如果預見永慶只是仲介 遲早會轉約為何還要被仲介賺一手...(恕刪) 樓主這實在是硬把馮京當馬涼,做仲介收佣金的是永慶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跟幫你們蓋房子的是完全兩家不同的公司吧!雖然是相關企業,做的是完全不同的事。這就好比奇美賣面板,你硬要說賣面板是幌子,他的真實目的是要賣包子一樣。照你邏輯推演,那HTC賣手機是假,真實目的是要賣VIA的CPU囉?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