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反對新建的有可以利用的公共設施或者學校地下做地下停車場使用,不過對於公園就不要再破壞了,把好好的公園做成地下停車場再恢復成公園,八成以上喬木會重新再來20年生長,基本上這個議題我找資料跟調查弄了三年多,要說的可以很多,真的不建議在拿舊有公園做為地下停車場的開發,當然這是以生態的方面考量,如果從經濟面來說也想過,那何不把整個可以開挖的地區全部挖掉,拿來做其他使用用途,不過畢竟這不是治本的方式啊!一點拙見。
當初政府假借清點國有財產名義,大量盜賣國有財產,圖利私人財團,(所以現在國有財產局一堆官員被起訴).剩下不能賣的,蓋成地下停車場成本太高了,將來要拆一定一堆人又說停車空間不足,balabala......就用最省錢,但是民眾最容易看到的方式開發成公園.來日方長,待有朝一日.....所以上面頂多就是放一些容易拆的設備.怒濤爆裂 wrote:然後取消所有路邊停車...公園及學校底下(恕刪)
breakryu wrote:我們社區200戶地下4層 3曾當停車位共300多個平均一戶有一台車剩下那100多個車位有多麻煩你知道嗎1.車位太多價格下跌2.租給外人,安全出現疑慮 <-- 這個問題最大3.根據法條還不准賣給非社區住戶的人...(恕刪) 那如果將b1重新規畫出租給商場,可增加管委會收益,說不定住戶都不用繳交管理費,房價一定暴漲
學校公園興建地下停車場,永和的例子就好多個1. 仁愛公園地下停車場2. 頂溪國小地下停車場3. 永和國小地下停車場4. 秀朗國小地下停車場5. 福和國中地下停車場鄰近永和的中和自立路公園,也有地下停車場,中和國小地下停車場、錦和公園地下停車場這些都是已經使用好幾年了,我所知福和國中地下停車場已經使用超過10年了。
k.k2001 wrote:公園的地下停車場,地下停車場只覆蓋2公尺的泥土.且地下停車場的防水璧很怕樹根的破壞.尤其是榕樹的氣根類樹木,所以上面只能種草皮及不到2公尺的幾顆矮樹.只是美化功能而已!過濾空氣的能力超低,也阻礙地下水補充!沒有大樹,只有擋不了太陽的草皮及矮樹和水泥,無法有效遮陽及散熱.周圍環境也隨之更熱...(恕刪) 這很重要嗎???台北人都說車位不夠停,蓋就對了
引述一篇論文,個人覺得這學者說得滿有道理的!引述部份內容~20041006「台南市停車問題與改善策略」發言記錄 (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暨運輸科學研究所副教授)1.舊市區停車供需嚴重失衡問題短中長期改善之道(1)舊市區的停車問題是台灣各都市所共同面臨的難題,此為先天不足與後天失調的結果。就前者而言,舊市區建物由於年代久遠多未附設停車位,加以街道狹小,車行已嫌不足,遑論再以有限道路空間提供停車;後者則因民眾交通常識不足,普遍缺乏自制能力,同時輕忽違規停車可能遭致之後果,因而違規停車行為嚴重,不勝取締。此一問題猶如「七年之病」,當治「三年之艾」,始有機會改善。.......(3)中長期則需配合舊市區之都市更新機制,切實要求包括汽、機車停車位之合理設置,逐步落實「購車自備停車位」之目標。政府提供之停車位應以滿足公共停車需求為主,以政府資源解決住宅之私人停車需要,並不符和社會公平原則,在進行停車場闢建決策時,需予注意。(4)另外,有一觀點需予落實,即政府有義務滿足民眾行的需要,但絕非無限制滿足「開車」(使用汽、機車等個人化運具)的需要。要賦予合理之車輛持有與使用成本;包括持有車輛之稅費,使用車輛之費用(如:停車費)均應合理反映其社會成本,落實「使用者付費」觀念,並藉以導正民眾之交通行為。(5)長期而言,應秉持「先給再要」之原則,輔導強化地區大眾運輸(公車)服務,讓民眾有選擇使用公車之權利。2.路邊停車對道路交通的衝擊與道路資源合理分配(1)道路設置之目的主要提供車輛通行,長期而言,路邊停車應移至路外。路邊以短時停車為主,費率亦需反映其所造成之社會成本。若道路服務水準惡化至某一程度,即應取消路邊停車。(2)道路資源的合理分配泛指人行與車行空間分配之合理化,以及汽、機車停車空間之分配合理化。傳統在道路之規劃與設計中根深蒂固的「以車為主」、「以汽車為主」的潛意識價值思考,應有充分之反省與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