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法拍相關問題

請教前輩們,小弟在看法拍屋公告看到如下字句,想請問紅字部份是什麼意思?先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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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查封時,及嗣據債權人代理人具狀陳稱查封之建物係出租予第三人XXX,
租期自民國96年8月1日起至98年7月31日止;然上開租賃關係業經本院依法排除確定
應買人應自行查證,拍定後按債務人占有現況點交。
2009-02-26 17:0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拍賣的房屋若是之前有租賃契約,
拍賣時不能中止該契約(買賣不破租賃)
除非是該契約不正常,就會被法官宣告除去

今看這個案子,應該已經被宣告除去
所以法拍應該沒有問題
它之所以這麼寫,是因為怕有抗告或其他問題
如果是我,就不會怕

看日期,即使有問題
也只到今年6月
如果不急著搬房子
也可以收收房租

通常這樣的法拍,會擊退一些人,不敢投標
多找找仿間法拍書籍
你會更清楚的

祝早日找到好房子

契約正常一樣可以排除喔。有在注意公告都知道,一拍不點交,二拍就會點交了。
銀行不是省油的燈,法院今天會拍賣房子,主要就是保護債權人,不是保護債務人。
重點是:是否點交?有點交就好了,其他不用想太多。點交即交付該屋使用權。
但是有例外,如果當初房子就是付清的,是用現金買的,買下之後,屋主才出租,出租之後,再跟銀行借錢,後來屋主周轉不靈導致被法拍的話,這樣是到4拍都不點交的。
非常感謝skybright2135及阿舍伯兩位的淺顯易懂的說明,小弟又上了一課~~
這樣在找房子時又多了一點選擇,謝謝二位!!!!
看了一陣子的房子..實在是..
你好我是法拍屋TORO

通常有這樣的筆錄就是『不點交』轉『點交』的除去租賃租約關係

通常有權利申請除去租賃的權利人有兩者
1.抵押債權人
2.各地方法院承辦股別

但除去租賃後 不代表100%除租 也有少數情況拍定後又被翻盤(我們曾經有案例轉不點交)

通常抗告 除租想要再轉成不點交機會比較低 但不是絕對 所以要特別注意!

建議投標前 最好還是打到法院問一下目前是否還是為點交喔

如果對法院筆錄還有一些疑問 可以參考TORO的 法院筆錄怎麼看 文章喔

希望上面的說明有幫助到你 TO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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