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交屋後住戶發現車道入口處 沒有設立警衛亭
管委會向建商反應要求增設 建商推托說當初規劃就沒有 現在私設會成為違建
所以要我們該區警衛設為流動哨 試想梅雨季節時 難道要警衛穿雨衣八個小時?
夏天豔陽高罩三十六度時 難道要我們在該處設一個大洋傘嗎?
有請各位高手們解惑;
1.) 增設警衛亭 在社區私有範圍內 未佔到公有巷道 難道連申請都不行嗎?
2.) 假設無法合法申請 違建警衛亭被檢舉須拆除嗎? 那我想大多數大樓警衛亭都要拆了?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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