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看到新聞常報導那邊淹水、哪邊土石流、又哪邊發生火災、地震房子傾倒、危樓、、等狀況,
或是遇到不好的鄰居、社區有人愛唱卡拉OK、房子漏水、、這些搬入後才知道的狀況,
於是我老婆就說為什麼不用租的就好了,想搬就搬也不用承擔房子的折舊、修繕或毀損,
看看這幾年的房價這麼高,台北縣我們找比較低的價格來說算一坪20萬好了,
隨便一間三房的大樓都是上千萬,如果貸款七成算700萬好了,你還要裝橫和買家具等費用,
以利率3%計算,寬限期一個月要繳一萬八,寬限期後一個月要四萬四,
台北縣三房的房租約多少? 查一下大約兩萬上下,台北縣那麼大也是要看哪個地區,
其中20年光要付給銀行的利息就超過兩百萬,這還不含本金,兩百萬我可以租房子一百個月,
相當於八年的房租,如果把本金也算進去,對一般家庭來說可能必須夫妻兩個都要上班才付的起,
於是本來想用買的想法,現在也考慮先用租的,如果對新的環境很喜歡,也許還能從鄰居間知道
誰有房子要賣,那應該也能省下不少錢,而且風險也相對較低,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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