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間房子目前因為勞貸還在寬限期中
但下個月要到期了, 於是上個月底再次申請寬限期
銀行審核也過了, 寬限一年, 準備下星期對保
不過說要再收2000元的手續費
我就問銀行說難道不能寬限三年嗎?
不然每年我都要再繳手續費
銀行的答覆是沒辦法, 他們標準程序都只有一年
我想請問的是, 上次辦勞貸應該可以申請三年的寬限期
結果銀行只給我一年多(當初我也沒注意),
手續費還是有收不過又送了禮卷剛好抵掉,
請問一下這次的手續費是一定要收嗎?
早知道當初辦三年的勞貸寬限期
我今年跟明年的手續費就可以省起來買很多東西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