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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住宅用來當住家真的不違法嗎?!

最近看了內湖的一個新成屋i-come很喜歡, view很好,
但是查了好多資料, 總覺得怪怪的...
建案明明是工三用地, 是做辦公室用的.
為什麼又說屋主可以自己決定是否要變更為自用住宅.

這不太合理呀. 住宅就是住宅區, 為什麼社區裡可以想當住宅的當住宅想當辦公室的當辦公室?!

一整個很難理解.....

不知道是否版上有人已經購買了i-come且入住的屋主, 可以幫我解決這疑惑的?!

(很想買但是又有點怕怕....)
2008-09-08 21:1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工業住宅 住家
乙工建地在貸款上成數低,且水電費比照工業用電並可成立營業所,...,但交屋後可向公所申請乙工建地變更自用住宅,水電,地價稅..比照一般用地
購屋新人~~多研究,多比較,才不吃虧~~另外風水/屋子格局也是要注意喔~~前人的智慧有一定的道理的~~
dreaming0719 wrote:
乙工建地在貸款上成數...(恕刪)


dreaming0719此言有誤
乙工建地(工業住宅)非 '...但交屋後可向公所申請乙工建地變更自用住宅..'
其變更的僅為課稅項目

但在建管單位的眼裡
還是變更使用

乙工建地(工業住宅) '不能''不能''不能'當自用住宅用
如違反變更使用
將課以罰錢,或撤銷使用執照
依違建論處拆除

別因小失大,被建商騙了
而得不償失

永和'水築館'就是一個網路上查得到的新聞
今年4月剛在楊梅買了新房,5月交屋就去工所申請了~~連變更後的公文都寄給我了~應該不會錯的~~
除非政府是詐騙集團~~呵呵~~
樓主自己多問問吧 ~~也許Case不同,但這是我自己買房子的經驗提供參考~~
其實看中這間房子約莫一星期時間
只花兩天去社區挑房子...(好像進賣場挑東西一樣)


看喜歡這間是風水格局很OK...

也問過鄰居(已經入住的屋主), 他們是已經經過變更為自用住宅,
但我覺得詭異的是..不合法又為何可以變更為住宅呢?!
請銷售單位提出分區證明,
他們一定有的.

民國90年修改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十八條,
將工業區土地的使用項目由原來只能設立工廠、
工廠必要附屬設施以及工業發展有關之設施的規定,放寬可以作為商業用途.

比較白話一點的解釋就是一般都計外區分甲乙丙丁四種土地,
所謂的丁種建地其實跟住宅用地都沒差,
唯一的差別就是在於日後的買賣時所產生的增值稅無法享有辦理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看了各位的建議, 加上專家意見...
真的是超級掙扎...

大包乖乖 wrote:
所謂的丁種建地其實跟住宅用地都沒差,
唯一的差別就是在於日後的買賣時所產生的增值稅無法享有辦理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這個意思是以後賣房子的時候可以會被課很高的稅嗎?!
喔喔喔~~

另外有查到資料, 夾層是違法, 但是這個社區已經一堆人在做夾層, 光這幾天去看已經不少戶...
據資料是說, 夾層是會影響到消防安全的...
如果大樓很多人做夾層 是不是要買與否的考量點了?!

因為喜歡三米六挑高的空間感....沒想到這年頭又流行夾層...金害啊...
房價低的話就不需要再夾層了...可以買大間一點耶... 唉唉...

房事果然令人頭痛....> <
三米六作夾層不會矮死嗎?
來舊庄一帶看看一些比較早的建案例如香榭花都,五米新奇屋或是較新的SK2
離內湖不是太遠大約20分鐘車程
其實挑高屋作夾層是大家都在搞
施做時小心點新舊建材接合問題
住的時候小心不要得罪小人被整就好了
我們是不考慮做夾層...有去參觀過別人的夾層屋...
雖然我才1米7x 但是一進去那種壓迫感真的是不能接受...
很佩服能住在那種3米6夾層屋中居住的人 ..

以前都要六米多或七米才可以做夾層的不是嗎?!(印象中)
dreaming0719 wrote:
今年4月剛在楊梅買了...(恕刪)


變更使用分區怎麼可能會是區公所在發的?
使用分區查明一般是在縣政府 - 都市發展局(或城鄉發展局)之類的單位
而有無違反分區使用規定,是縣政府建管單位在管的

一般鄉鎮區公所是不管建管規定的

請詳查
或親自去縣政府-建管單位詢問
(我想你比誰都關心自己家的房子違不違法)

別單聽信建商的一面之詞
亦即別被建商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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