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5歲的阿明,單身,在工廠做了二十多年。父親走了,母親洗腎多年後也離開了,他沒有結婚,不是因為不想,而是連自己都養得很辛苦,哪敢耽誤別人的人生。
他租過頂樓加蓋,也住過沒有窗戶的隔間。夏天熱得像蒸籠,冬天牆壁滲水。一次房東漲租,他付不出來,只能把母親留下的舊棉被裝進垃圾袋,搬進更小的房間。那天晚上,他坐在床沿,看著母親的照片,第一次覺得自己活了45年,竟然連一個可以安心老去的地方都沒有。
直到他抽中一間社會住宅的一房型。拿到鑰匙時,他沒有笑,只是蹲在空蕩蕩的房間裡哭了很久。他終於有一扇能鎖上的門,不必再擔心哪天回家,行李已被丟在走廊。
如何讓單身工作者也能負擔安全、穩定、有隱私的住所,而不是因為沒有孩子或沒有家庭,就被居住政策忽略?
→推出「單身中年居住保障」,不要讓阿明成為制度的邊緣人。
→增加適合單身者的小坪數社宅,避免所有資源都集中在家庭型住宅。
→提供可負擔的長期租約選項,減少頻繁搬家、房租突然調漲的風險。

38歲的志豪,和35歲的妻子,帶著5歲的女兒,住進兩房型社宅。為了養家,他白天跑工地,晚上兼差送貨;妻子在超商輪班,女兒發燒時,只能抱著孩子等到下班再去看醫生。
以前一家三口擠在老舊套房,女兒半夜咳嗽,牆壁另一頭的房客就用力敲牆。志豪曾抱著女兒站在便利商店門口,因為房租繳不出來,夫妻倆連夜找房,卻一次次被拒絕:有小孩,不租。
搬進社宅那天,女兒跑進自己的房間,問媽媽:「以後我唱甜蜜的家庭,不會有人叫我不要吵了嗎?」妻子笑著點頭,轉身卻哭了。志豪把手伸進口袋,裡面只剩幾枚硬幣。其實他很想答應女兒,長大以後一定讓她有自己的家。
如何讓育兒家庭不必為了繳房租犧牲孩子的生活空間,也不必因為房租壓力而不敢生育?
→優先增加適合育兒家庭的社宅房型,並在合理範圍內提供較長的居住穩定性。
→對符合條件的低所得育兒家庭,依家庭人口與所得設計租金負擔機制。
→建立對有幼兒家庭友善的租屋媒合機制,減少因為有孩子而遭到不合理拒租的情形。

66歲的林伯伯,年輕時做粗工,妻子早逝,沒有孩子。年輕時他總覺得,只要肯做,老了就不會餓死。沒想到一場中風讓他失去工作,積蓄花在醫藥費上,最後只能靠微薄的補助過日子。
他曾住在漏水的老房子裡,夜裡下雨,就把臉盆擺在床邊接水。冬天摔倒,躺了半個多小時才爬起來,手機就在桌上,他卻沒有力氣拿到。那一刻,他怕的不是死,而是死了好幾天,都不會有人知道。
入住社宅後,他第一次有了安全的浴室,也第一次敢在晚上睡覺時,不把所有家當塞在枕頭旁。他省下來的錢捨不得花,偶爾買兩顆蛋,一顆今天吃,一顆留到明天。他說:「我這輩子沒什麼福氣,至少最後幾年,能有個地方遮風避雨。」
如何讓老人住得起、住得安全,並且在跌倒、生病或失能時,不會因為獨居而陷入危險?
→讓社宅與長照、居家服務、社區醫療資源建立轉介機制。
→推動長者換居:協助住在不適合老化的房屋中的長者,轉往較安全、容易就醫的住所。
→不要把獨居老人全部集中安置,讓他們有選擇地住在安全可負擔又有尊嚴的環境裡。

三個不同的人,三段被生活磨得傷痕累累的人生,因為一間間社會住宅,終於有了喘息的空間。可是,當政府把直接興建的目標調降,將更多期待放在包租代管與租金補貼上,我們是不是也該問:今天抽不到籤的人怎麼辦?明年失去租約的老人怎麼辦?下一個被房租逼到不敢生孩子的年輕家庭,又要等到什麼時候?
租金補貼能幫人度過眼前,包租代管能讓空屋重新住人,但補貼不是永久的承諾,民間房源也不等於永遠存在的公共保障。房東願不願意出租、租約到期能否續住、老屋是否安全,都不是一張補助單就能解決的事。
政府可以調整政策,人民卻沒有辦法暫停人生。
那天晚上,阿明關上房門,志豪陪女兒讀故事,林伯伯在床頭放好明天要吃的藥。他們珍惜眼前的一切,因為他們知道,對有錢人而言,家是一項資產;對他們而言,家是生病時能躺下、失業時能喘息、老去時不必流落街頭的最後一道防線。
真正的居住正義,不是讓人民一輩子等待抽籤,也不是等到有人跌倒了,才遞上一張補貼申請書。如果今天政府少蓋一間房,失去的可能不只是一棟建築,而是十年後,一個孩子、一個老人,甚至一個努力活著的人,原本可以擁有的希望。
一個有責任的政府,不該只問今天幫助了多少人,更應該問:當我們老了,當下一代長大了,他們還有沒有一個能安心回去的地方?
因為居住正義最令人心酸的,不是買不起房子,而是努力了一輩子,卻始終不敢相信,自己也配擁有一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