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一、 背景說明:
台灣長期實施「虛坪制」,房屋交易單價通常將主建物、附屬建物與公共設施(公設)併計。然而,現行建物登記中,公設是以「持分比例」註記,對全社區住戶而言,公設的使用權權利是等價且同質的,不因住戶購買的主建物單價差異而有所不同。
二、 核心問題:
目前市場習慣採「單一單價」計算全案總價(例如:每坪 60 萬),這導致高單價買家與低單價買家使用同樣的公設,卻要為「同質的公設」支付不同的單價。跟主建物不同的是,公設的建物登記沒有任何可以鑒別差異的資訊。
三、 具體建議:
分離計價規範:
內政部應修訂房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強制要求建商於交易時將「主建物」與「公共設施」分開計價。
公設均一價原則(預售/成屋):
在同一建案中,除了具有獨立產權或特定使用權的空間(如車位)外,其餘共同持分之公共設施,不論住戶購買之主建物樓層、方位為何,其公設部分之交易單價應維持一致。
登記資訊透明化:
實價登錄系統應增設「公設單價」欄位,讓消費者能直觀比較不同建案間公設價格的合理性,而非被混在總平均單價中。
二手市場:
為因應時間推移、物價變動與地價波動,後續二手交易時,公設部分之單價應以「初始單價」為基準,並參考「住宅價格指數」進行調整。
利益與影響
1. 提升交易市場公平性:
消費者不再需要為「同質化」的公設支付因主建物差價產生的溢價,確保「等價等權」。
2. 建立公設價值的統一尺度:
當公設價格獨立且統一,消費者能更客觀地比較不同建商提供的公設價值
一說到公設計價很多人肯定會忿忿不平,覺得它是萬惡的根源。但一次性的制度轉換可能太過不切實際,那就換個角度思考,微調一下現有的規則說不定就能創造出更公平的市場環境。
提案的建議細節可能不夠嚴謹,但如果你認為這個核心訴求是有意義的,歡迎覆議或參與討論
落實公設價值透明化
我知道你知道我不知道 wrote:
我最近剛好賣掉房子囉,所以我很清楚單價這件事只存在於總價透過跟特定的計算方式而產生。所以總價才是真實的。我只是要挑戰一件事:同建案的公設可以有不同的單價嗎?這個不同的價值是從何而來的
如果建商直接告訴你,所有的公設都是免費贈送的,條件是你要先購買主建物才會送。
或者嫌太貴可以去買透天的,也可以自己蓋,不知樓主還會不會有什麼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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