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taipei wrote:前買賣7間房,怎辦到的? 然後38歲的時候,同時管理4間房子,因為之前的3間都賣掉,所以才有頭期款買另外4間。當然不乏也有跟人一起合資合買的部分,畢竟房子是越買越多也越買越貴,擁有房子成本也越來越高。與人合資最大的風險就是有人突然抽掉他投資的那一部分的錢,或者是他現在急用錢,所以逼著大家要把房子賣掉,想拿回他自己的那一份,就算有賠也沒關係,也勝過完全沒有得好。所以真的要這樣做的話,還不如多找幾個備用的金主,可是事實上談何容易?所以與其如此,還不如自己多賺一點還來得實在一點。
lawtaipei wrote:今週刊的報導,職業軍人38歲前買賣7間房,怎辦到的? 這就像做生意賣一樣的東西有人是窮愁潦倒有人確日進斗金這時你問日進斗金的人他是怎麼辦到的就算你知道..你也辦不到了解嗎?因為主要的問題是人...對有能力的人而言買賣之間就只是一個機會對沒能力的人而言買賣確是一個高不可攀的懸崖
台灣一堆假新聞,很多都編的......像那個機器人新聞,一直報根本炒股,去問在裡面做的就知道,有些公司的東西,就算真的做出來,你不會想買的所以,看到新聞我都保守的去看待像你說的這個,就算是真的,也一定有我們不知道的一些事
就短期投資客吧。你去買一間房子,買完馬上試著加價賣。要是賣的出去再買下一間繼續重復。現在有房地合一稅比較難。可以看看帥過頭和台中一劉的youtube影片。台中一劉從什麼都沒有搞到現在差不多6000萬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