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交屋了一間預售屋,這兩天收到房屋稅單.
建商是在2024/8/25取得使用執照,房屋所有權登記是2025/1/1.
房屋現值為120萬.我的稅率3.2%.收到的稅單為3.2萬.
當時交屋時,房屋稅差補為 0.48萬.
問建商說算法是 120萬*1.2%*(4/12)=0.48萬.
請問這是合理嗎?
原本認為我要繳 120萬*3.2%(6/12)=1.92萬,
其他是建商要繳納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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